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规划方案》,按照“一个园区、一份规划、一套政策、一个专班”的要求,加快实现佛山机器人产业园的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推动外部增量注入、内部存量优化升级,做大做强佛山机器人产业经济规模,特制定《促进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1〕2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工信装备〔2020〕11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佛府〔2021〕1号)、《佛山市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规划方案》以及《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顺府发〔2021〕4号)。
三、主要内容
(一)扶持对象
须在佛山北滘机器人谷智造产业园(北滘机器人创新产业组团)及其联动发展区区域(以下简称扶持区域)内注册,且主营业务范围属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等领域的机器人相关企业。产业园联动发展区位于北滘、陈村、乐从三个镇,包括七个区域,其中区域1:北滘镇的北至益丰路,东至美的大道,南至105国道,西至林上北路;区域2:北滘镇的北至潭洲水道,东至青沙大道、广佛江珠高速、细海河,南至银桂路、展荷路、三乐路,西至僚龙路;区域3:陈村镇的北至文登路,东至伦桂路,南至横五路,西至环镇东路;区域4:陈村镇的北至银河及顺德区界,东至纵六路,南至横一路,西至西淋岗山体与矿坑湖;区域5:陈村镇的北至佛陈路,东至绀村,南至二龙村,西至二龙大道;区域6:乐从镇的东至华阳路、马龙大道,南至马良大涌、三乐路,西至岭南大道,北至银桂路;区域7:乐从镇的东至华阳路、南至裕和路、西至百顺道、北至天虹路。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总则、支持内容、附则共三章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本《办法》制定的背景、目的、扶持对象。
第二章支持内容。《办法》从八个方面给予企业扶持,一是项目落户扶持,提供地价优惠、租金及购买厂房补助、固投补贴;二是人才扶持,提供骨干人才补助、高管人才补助、生活配套保障;三是研发扶持,给予揭榜挂帅补助和创新平台建设补助;四是做大做强扶持,给予企业经济贡献奖励、企业成长奖励和上市奖励;五是销售扶持,支持企业做大体量,形成集聚;六是金融扶持,提供企业引进风险投融资扶持、贷款贴息和支持国资投资;七是特重大项目扶持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扶持;八是要素保障,在用能用地、环境容量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第三章附则。明确从高不重复的扶持原则、名词解释、《办法》解释权、政策有效期等内容。
四、资金申报、拨付和管理
1.扶持资金的申报。对于不用签订协议的扶持条款,由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或顺德区指定的镇街发布申报指南,公开组织申报。对于需要签订投资协议的项目,项目方在达到相关条件后可向协议扶持资金承诺单位(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由该单位(部门)负责受理资金申报的各项后续工作。
2.对于无需签订投资协议的企业,根据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申报企业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及证明材料,专项资金申请集中受理,受理时间及扶持方法以申报指南公告为准。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