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02 12:00:45 阅读量: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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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园区引领冕宁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的通知》(凉委办发〔202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冕宁县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立足优势特色产业,按照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发展“新动能”的总体思路,聚焦提品质、拓市场、促融合、能富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带动助农增收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推动“现代农业硅谷”创建,把冕宁资源优势、要素优势转变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优势。坚持产业基础和消费趋势相结合,充分体现当地特色优势。围绕群众持续增收,重点建设县级园区,对标省州级园区建设标准,争创州级示范园区、省级星级园区。各乡镇(街道)积极对接融入水稻、油橄榄、生猪、肉牛优势产业园区,做优烤烟、花椒,安宁河谷果园、菜园、田园,高山食用菌、冶勒绵羊、中药材,二半山区马铃薯、车厘子、错季蔬菜,雅砻江流域蚕桑、枇杷、泸宁鸡、泸宁大蒜、芒果等特色产业。

(二)市场导向,质量保障。坚持质量效益至上,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大力培育品牌。建立生产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制度。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资源禀赋,走生态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广绿色生态模式,积极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绿色、生态、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走品种增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产业发展道路。

(四)龙头带动,三产融合。坚持生产和示范带动相结合,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招引龙头企业(业主大户)作为园区建设和运营主体,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良种繁育基地、智能农机装备、产地初加工等配套设施。

(五)联农带农,利益共享。建立完善农户与园区各类经营主体的产业发展与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户充分参与园区建设与管理,并分享园区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农户农产品有“订金”、园区务工有“薪金”、土地流转有“租金”、参与管理有“酬金”、增值收益有“奖金”、风险防范有“基金”、参股经营有“红利”。园区吸纳所在村10%以上农户就业,园区所在村村民当年新增收入的15%从园区效益中获得。将各类园区及关联项目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纳入对园区的目标考核。

(六)稳粮保供,强基固农。坚持贯彻粮食安全、“菜篮子”稳产保供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支持现代种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实行粮食油料(包括木本粮油)、经济作物(包括林下经济)、畜禽水产养殖园区分类管理和考核。在以粮食为主的园区占比不少于30%的前提下,园区实现以粮为主、粮经统筹、种养循环、“五良”融合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主抓1—2个优势特色产业,全县力争创建国家级产业园1个、省级产业园3个、州级产业园10个、县级产业园19个以上。

四、建设标准

(一)县级现代粮油、种业、特色种植和生态林业园区

1.基地建设:现代粮油园区聚焦优质水稻、玉米、马铃薯、荞麦、油菜等优势粮油作物,种植基地连片核心区不低于1200亩。现代种业园区聚焦研发基地、新品种培育、品种资源储备、科研合作等,具备高新种业研发设施设备、人才储备和研发基地,基地规模不低于600亩。现代特色种植业园区聚焦特色果蔬、烟草、桑蚕茧、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总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90%以上,单位产出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露地种植基地连片核心区不低于1200亩,设施种植基地连片核心区不低于200亩。生态林业园区聚焦木本油料、木本调料、特色经果林、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加大产品采摘与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力度,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90%以上,基地连片核心区不低于1200亩。

2.基础设施:粮油、种业及特色种植业园区内路、水、电、气、信“五网”配套齐全,实现“田成型、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粮油、种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占园区总面积70%以上,综合机械化率70%以上;特色种植业园区宜机作业能满足发展需求的基地面积占园区总面积70%以上,综合机械化率50%以上。生态林业园区达到“横成行、竖成排、斜成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喷滴灌设施、排灌体系完备,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设施齐备,治污排污设施完善,路网、电网、光纤和移动网络全覆盖,设施化率80%以上。

3.绿色发展。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生产主体“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园区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纳入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实现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和全程可追溯。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计划,推广标准化生产、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应用喷滴灌、绿色防控等先进适用装备,化肥、农药使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15%以上。

4.产品加工。就近配套挑选整理、清洗烘干、分级处理、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先进的冷链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投入占园区建设资金10%以上,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80%以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回收处置率85%以上,鲜活农产品预冷率90%以上。

5.农业新业态。推动园区农文旅融合发展,休闲旅游设施基本完善。积极发展园区电商服务,实现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畅通,电商销售额占比30%以上。园区基本具备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并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6.技术创新。至少与1家县级以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或有副高级以上专家团队指导,引进、筛选、推广良苗良种,开展产业链技术集成与示范。良种使用率100%,每年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1项以上。

(二)县级现代养殖业和水产园区

1.基地建设。聚焦特色优质畜禽、水产养殖产业,选择高产、高效、专门化主导品种,全面实现种养循环,良种率、粪污无害化处理率、粪肥资源化利用率均为100%。生猪年出栏3万头以上;肉牛(奶牛)存栏600头以上;肉羊存栏3000只以上;蛋鸡(肉鸡参照执行)存栏20万羽以上;水禽存栏6万羽以上;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300亩、辐射1000亩;设施渔业连片标准化池塘养殖面积达100亩以上,尾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

2.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齐全,标准化、设施化、智能化健康养殖,配套自动投料、自动饮水、自动清(刮)粪、无害化处理、饲草料加工、动物疫病防控等设施设备。牛羊园区配套饲草料库房、加工房、青贮池、现代化饲草料加工机具,母畜圈舍配套运动场。猪禽园区圈舍全封闭、温湿可控,有毒有害气体自动探测、自动通风、自动换气。蛋鸡园区配套自动捡蛋系统。

五、奖补政策

(一)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标准

1.县级现代粮油园区。达标并投产,一次性奖补60万元。

2.县级现代种业园区。达标并开展新品种研发培育,一次性奖补60万元。

3.县级现代特色种植业和生态林业园区。达标并投产(多年生农产品按进入盛产计算),一次性奖补40万元。

4.县级现代养殖和水产园区。达标并投产,一次性奖补40万元。

(二)特色产业园奖补

对暂时达不到县级现代农(林)业产业园区创建标准,而效益又很好、带动力强的生产基地,可参照县级园区标准,大力提升培育,待条件成熟时,积极申报县级现代农(林)业产业园区。经考核认定,纳入县级现代农(林)业产业园区给予适当奖补。

(三)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来源

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冕宁县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和奖补资金、冕宁县现代林业园区培育和奖补资金,每年各300万元,合计600万元,根据奖补实际情况,可以整合使用。

(四)县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要求

园区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园区补短板,园区规划设计,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用于基础设施、重要设施设备、品牌创建等方面急需补短板的内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种植业和林业园区重点用于水网、路网、电网、水肥一体、设施化及高标准农田等建设,养殖业重点用于畜禽标准化圈舍、饲草料加工厂(库)房、饲草料加工及投料机械、牲畜运动场、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建设。县级奖补资金按“县级部门报账制” 使用。县农、林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县财政部门加强对县级奖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六、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本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政策措施、推进进度,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范申报程序。每年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县级园区创建申请。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纳入考核评定名单。每个乡镇(街道)每年同一品种同一类型限报一个园区,不能拆分重复申报。州级园区申报名单在认定的县级园区中推荐。

(三)强化要素保障。整合用好涉农财政资金投向园区建设,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园区内优先实施土地整治和农田建设等项目,加大引导人才队伍进入园区创业,整合各类要素在园区聚集。

(四)严格验收兑现。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组建专项验收组,于每年12月底前,按照园区建设标准及评分办法,对各乡镇(街道)申请的县级园区进行专项验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验收组验收合格的园区进行复核、公示,资金奖补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命名文件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纳入下一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在下一年度上半年将奖补资金兑付到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共冕宁县委办公室、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试行)的通知>》(冕委办发〔2020〕140号)同时废止。

来源: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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