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园区改革,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园区龙头和引擎作用,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化园区改革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2020〕40号)和《“点菜式”放权赋能工作机制》(大改办字〔2022〕2号),市政府决定向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赋予市级行政职权5项(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范下放行政职权
市市场监管局要明确措施,压实责任,确保依法赋权到位。对于以委托形式下放的事权,要依法与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签订委托书。同时要切实加强赋权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赋权事项全面落地。
二、接住用好下放行政职权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和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探索园区行使市级权力的运行机制,推动市、区两级运行体制流程再造,精简层级、提高效率,确保权限下放后园区接得住、用得好。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和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事关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事项的监管。要切实担负起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来源:大连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