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南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2:00:39 阅读量: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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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4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要求,紧抓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契机,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实践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推动居民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居住区全面开展定时定点投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率达7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2%以上。

到2025年底,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率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行源头减量

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进可降解塑料制品有效供给。鼓励净菜加工基地与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建立直供直销关系、探索基于互联网和市场化的净菜供应链体系。完善政策体系,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长效机制,营造绿色消费环境,打造绿色消费主体。严格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到2023年底所有星级旅游饭店、一般社会宾馆(酒店)、等级(甲、乙、丙级)旅游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在餐饮行业、大型食堂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将相关要求纳入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等品牌年度‘十佳’或其它评先评优指标。严格依法依规监管铺张浪费行为,大力推进高新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用品,到2025年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到2025年底,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科技创新局、生态环境局、后勤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

(二)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及其管理职责,指导、督促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新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相关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按照标准逐步实施更新改造。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在居住区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到2023年底,所有居住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布设,配齐标准化分类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房、接驳点等设施,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达100%。〔成员单位:组织部、财政局、经发局、建设房产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科技创新局、教育局、机关党委(宣传部)、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分局、心圩街道、安宁街道、高新开发集团公司、相投集团、公用事业公司。〕

(三)完善分类运输系统

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要求和相应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物业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全面压紧压实各收运主体责任,记录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实行“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做到可溯源、可倒查,确保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日产日清”。

根据收运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统一喷涂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严格实行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淘汰更新存在“抛洒滴漏”等问题的不合格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促进可回收物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系统相衔接、有害垃圾收运系统与危险废物收运处置系统相衔接。

合理布局各类生活垃圾中转、贮存站点。对有条件的其他垃圾转运站进行提升改造,使其具备分类暂存、分拣、拆解、中转、宣教科普等相关功能。因地制宜建设大中型多功能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现有有害垃圾贮存点,合理设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到2025年底前,至少建设一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实现精细划分拣和全品类回收。〔牵头单位: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建设房产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分局、心圩街道、安宁街道、高新开发集团公司、相投集团、公用事业公司〕

(四)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量处理。配合南宁市加快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作,探索可回收物处置利用途径。

其他垃圾方面:配合南宁市市市政园林局开展相关工作,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焚烧厂(一期)投入调试运行,初步实现建成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配合单位:城管局〕

厨余垃圾方面:配合南宁市市市政园林局开展相关工作,蓝德餐厨垃圾处理厂三期、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有机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调试运行,因地制宜开展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试点建设。到2023年6月底前,建成运营1个以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为主工艺的市级厨余垃圾中型处理站(一期工程)。到2025年,形成以厌氧发酵为主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工艺为辅的厨余垃圾处理体系。〔配合单位:城管局〕

可回收物方面:配合市商务局开展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可回收物回收的优质企业,加强行业指导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信息公开和共享,科学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促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2022年底,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信誉好、资质佳的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承担覆盖本区域的可回收物(含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配合单位:科技创新局〕

有害垃圾方面: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对有害垃圾贮存点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隐患。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场所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牵头单位:城管局、生态环境局〕

(五)推动示范引领

进一步完善示范片区建设标准、验收标准和工作台账等方面的指标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单位评选工作。重点攻关住宅小区,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服务,调动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继续巩固分类成效,提高分类质量,到2023年底前,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到2025年底前,公共机构、农贸市场、商超、宾馆酒店、公园景区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率达100%。〔牵头单位:建设房产局、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分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责任单位:心圩街道、安宁街道〕

(六)坚持城乡统筹

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一体推进的发展思路,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屯覆盖面。因地制宜统筹区、街道、村、屯四级设施和服务,建立“分类投放要定点、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的“四分四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前端投放方面:各行政村要全面取消简易垃圾池,规范设置集中收集点。中间转运方面:新建、改造一批村级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末端处置方面:全面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统筹和建设进度,着重补齐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短板,街道办结合区域实际、产业构成探索创新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各建制村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就近处理站,形成“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就地就近集中处理体系。大力推进焚烧处理模式,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牵头单位:城管局、社会事业局,责任单位:心圩街道、安宁街道〕

(七)推动习惯养成

1.加强宣教引导。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科普读物,持续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2.加强组织动员。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动员社区各类群团成员、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3.切实从校园抓起。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学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校园创建统筹推进。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内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牵头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教育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建设房产局、社会事业局、城管局、科技创新局、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分局、心圩街道、安宁街道、高新开发集团公司、相投集团、公用事业公司〕

(八)建立长效机制

配合南宁市完善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形成生活垃圾管理“南宁模式”。健全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2022年底前率先在非居住区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工作。加快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高效、协同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信息化和源头可溯。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经发局、科技创新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以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垃圾分类“第一责任人”的机制,完善“区级统筹、区组织、街道落实、社区实施、小区执行”的四级联动责任体系,健全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设施改造提升、示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红黑榜考评奖励、年度考核奖励、分类处理技术创新研发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严格考核评价。结合南宁市关于垃圾分类的最新评估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评估”列入每年各责任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每月根据南宁市第三方服务实行垃圾分类日检查及各责任部门开展反馈情况、月考核通报、年综合评定制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强化执法保障。进一步完善执法队员与街道、社区、物业点对点联系机制,加强街道执法检查力量,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建账、边整改的原则,重点查处社会单位和居民个人在分类投放环节存在的问题,采取“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执法处罚”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来源:南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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