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东至缙青路、在建丽水机场西侧自然山体,南至岑山路、富岭路、化工园区南端边界标示杆,西至水阁污水处理厂一期北侧山体、龙庆路、遂松路,北至石牛路、惠民街,规划面积3.66km2。
(2)规划期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近期为2021年-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5年。
(3)园区定位:建设品质、绿色、数字、安全的生态化工产业园区,构建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双示范区”,打造生态经济示范窗口。
(4)产业方向:以生态产业大平台作为发展基础,医药产业作为园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原料药及产业链延伸的医药中间体及制剂市场;以新材料作为园区基础产业,凭借已有的区域聚氨酯集聚效应,发挥聚氨酯产业效益;以半导体化学品作为园区创新产业,积极引导半导体产业对外形成联合效应,招大引强,共同建设绿色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5)空间布局:以封闭式园区进行产业区块划分,以“一园三区”模式将园区产业集中划分,分别为医药产业区、新材料产业区、半导体产业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污水纳入水阁污水厂,经处理达标排入大溪,对规划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同时规划区在开发建设和运行期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
规划区废气主要来自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区内企业生产工艺废气等,通过相关行业整治,可削减一定量的废气排放,同时在合理布局和采取措施后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主要噪声主要来自工业噪声,对工业噪声采取防治措施后可达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影响
规划区固废主要是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小。规划实施后危险废物需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暂存、运输、处置相关要求,采取措施尽量减小危废的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主要是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植被类型的变化及植物资源量的损失。通过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划区废水纳管率达到100%,各类废水纳管进入水阁污水厂处理后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供热,优化规划区布局,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以源头控制为主要控制手段,严把末端治理关,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
加强对区域内各类工业噪声源的管控,对高噪设备进行隔声降噪,以减少噪声污染。
(4)固废控制措施
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固废分类管理、定点堆放;对危险废物必须进行登记、统一管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因地制宜建设绿地系统,做好开发建设的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功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符合《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丽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产业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协调。其开发建设对资源环境将造成一定压力,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该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不迟于2022年11月16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发表意见或建议的同时,请尽可能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致电或致信给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2年11月2日~11月16日,共十个工作日。
九、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8-260028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1-87996052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78-2600290
来源: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