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君山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

来源: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30 10:20:24 阅读量: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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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园区全链条赋权,助推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巩固深化省、市园区赋权成果,积极探索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设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创新升级构建更完善的亲商服务体系,结合园区自身发展定位,坚持“有权必有责、行权要担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园区比较优势,综合考虑产业政策、环境承载能力、经济发展潜力、区位优势等因素,高效组织实施赋权事项。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建立园区审批服务“全链条闭环审批”的服务模式,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持续打造便捷、高效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设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突出园区企业投资经营审批、监管中急需解决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园区的实际承接能力,除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底线工作的行政权力外,对赋予园区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业务办理权限,按照“先易后难”“先少后多”“先点后面”的原则,分批次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和业务办理事项的赋权,做到放得了、接得住、用得好。在产业开发区办公楼设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在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部加挂行政审批办,建立一个具有审批、监管职能的承接赋权办事服务机构,承接赋权办事服务机构内部应设审批服务部门和监管服务部门,分别负责赋权事项的前置审批服务工作和批后监管服务工作。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直接赋权、审批直报以及受委托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的区域范围为园区内,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刊刻“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和“岳阳市君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此次直接赋权的8项、审批直报的3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行使审批权限;委托行使的13项事项实行向职能单位“备案制”,采取“见章盖章”方式行使;服务前移64项事项使用部门“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受理,园区前台综合受理后纳入“绿色通道”,严格限时办结,主管部门行使审核权。

(二)组建服务园区企业队伍。专业高效的审批、监管服务队伍是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工作落实落地的关键。审批服务队伍应甄选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及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组建。为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合理配置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办职责及人员编制等事宜,从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进驻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对园区审批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为期暂定一年;区税务局安排专人和设备进驻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受理园区企业办税;国家、省、市政策规定不能赋权于园区审批服务的业务,相应部门应安排专人进驻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园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窗口服务人员采取购买劳动服务的方式配置。监管服务队伍应甄选持有行政执法证、具有一定法律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的人员组建。为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园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执法工作人员及购买第三方监管调查服务。园区审批服务业务接受区行政审批局监管和指导。园区监管服务业务接受区司法局监管和指导。

(三)加强系统平台端口权限配置。赋权事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库。“园区事园区办”综合服务窗口的收件受理和办结出件统一使用君山“一网通办”政务平台管理,线下由园区窗口人员根据“一网通办”政务平台收集的信息二次录入专业平台。涉及机构审批事项所需网络和业务系统由各部门负责提供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直接审批事项和赋权直报事项所需网络和业务系统由各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由区行政审批局配合产业开发区统一协调安装或赋权部门单位向园区开放有限授权的账号。

(四)开展业务培训指导。赋权部门要主动靠前指导、“包教包会”,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一是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做好优化审批程序,逐项编制审批服务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运用“告知承诺、先证后核、容缺办理”等审批改革举措以及事中、事后等监管手段,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后在现行公示的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上再减少30%以上。二是职能单位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等方式,将审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与审批权限一并下放到园区执行。

(五)建立健全审批监管联动机制。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建立与审批权限相对应的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君山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等长效机制,对行政审批权限增减、调整、范围等进行规范。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不缺位、不越位。

三、改革重点

1.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纳税、企业注销、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等具有园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为园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通过改革试点,2022年底前在园区全面落地实施。在“一网通办”平台开设“园区事园区办”专栏,设立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实现园区企业更多联办事项线上办、一窗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2.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集成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环节,做到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审批”,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资企业开办效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商粮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3.推进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选择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在园区试点推行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将涉及企业开办领域的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许可事项及信息集中体现在营业执照上,实现“一企一照、一照准营、跨域互认”,推动“准入即准营”“领照即开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4.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拓展园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跨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在线办理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服务。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在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5.推动涉企政策“直给直兑”。完善“一网通办”平台涉企政策推送功能,梳理公布、动态更新涉企政策清单,向园区和企业主动精准推送涉企“政策包”。梳理改造涉企政策兑现“一件事”,制定公布涉企政策兑现实施清单,建立“一次办”闭环流程,推进政策兑现“上平台、进大厅”,线上线下“自主申报、一次办理、结果公开”,并纳入“好差评”管理。依托全市统一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对确需企业申报办理的,实行一次申报、快速兑现。(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6.推行“洽谈即服务”。园区与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主体正式签约前,采取“提前介入、预先服务”的方式,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和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先期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定制化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洽谈诚意。深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推进共享互认,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相应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7.推行“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后,园区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将相关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探索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制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在供地环节,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在签订供地配号合同并备齐必要资料后,采取并联办理方式,力争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8.推行“开工即配套”。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将市政公用服务整合成“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在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施工涉及占道、占绿等破除、恢复相关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园区代办代缴。逐步推进园区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及相关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零接触、零跑腿、零付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自来水公司、国网君山供电公司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9.推行“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区直及驻区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园区赋权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上下对接,建立改革推进组织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下放事项落到实处,真正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君山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赋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陈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君山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田军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君山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方学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赋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各赋权相关单位间协同联动,做好后勤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保障实施经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办事大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采购、系统软件开发部署、外出调研学习培训、采购第三方服务等,由财政足额预算经费,按程序办理。

(三)明确赋权责任。各审批赋权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追责情形和免责事项,并要制定落实细则,对赋权事项的系统对接、端口开放、人员培训、审管联动和事中事后监管执法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承接的委托事项既要保证其有序运行,又要承担起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主管业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委托事项依法依规审批。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配套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督查室、区优化办“六位一体”的监察督办机制,每月形成一份督查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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