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天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至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闫永鹏
联系电话:0728-5331768
地址:天门市经济开发区侨兴街4号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子邮箱:247116995@qq.com
来源:天门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