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将《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做一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境内外疫情影响持续存在,为了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持经济稳定运行,在整合开发区工鞥去的优势下,参照宁波市、各兄弟区县和各功能区块的内容,本着既体现政策延续性,又能结合现实需求的原则,为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其产业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区经济优质高效发展,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多次进行部门征求意见,特制订本政策措施。
(二)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13号)、《宁波市实施“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方案》(甬党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
(三)政策主要内容和特点
政策共七方面、46条,包括全力培育一流企业、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发展、深入推动企业提质发展、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附则等七大方面。
第一方面全力培育一流企业,包括大力实施“龙腾”工程等5条。第二方面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发展,包括积极培育创新创业载体等7条。第三方面深入推动企业提质发展,包括鼓励加大技改投资等10条。第四方面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包括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改等4条。第五全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包括支持港航物流壮大发展等6条。第六方面着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包括推动外贸经济做大做强等4条。第七方面附则共10条。
(四)政策实施日期
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北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34号)、原《北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仑政〔2020〕13号)、原《北仑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仑政办〔2017〕129号)予以废止。
(五)相关解读信息
解读机构: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安续续
联系电话:0574-89383342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