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湖高新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

来源: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16 11:30:28 阅读量: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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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汾湖高新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工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将“亩均、绿色、创新、能耗”论英雄的发展导向贯穿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最大限度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打造成为“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贡献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22〕1号)和《苏州市吴江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4)》(吴办〔2022〕27号)文件精神,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提升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依规相结合、综合施策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显著提升汾湖高新区工业企业亩均产出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构建绿色、集约、高效现代产业体系。

二、实施目标

根据吴江区工业企业大数据云平台对汾湖高新区工业企业“精准画像”和分类施策,运用行政和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一批安全风险高、环境污染重、税收产出低的低端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或退出转移,大幅压减低端落后产能,实现对资源要素优配适配的“数字管理”,为汾湖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新的空间。

2022年5月完成摸底排查并建立目标清单。2022年度目标为完成整优提升低效工业企业用地面积4900亩以上;2023年度目标为以吴江区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基数,结合城市更新、产业更新、成片处理区域完成整优提升低效工业企业及相应用地的面积;2024年度目标为全面完成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目标清单内企业及相关用地面积的整优提升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1.不符合相关区镇规划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2.存在严重安全、环保问题隐患且整改无望的企业。

3.2018-2020年三年平均亩均税收未达到分档标准、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的工业企业。

综合考虑汾湖高新区实际情况,亩均税收分档标准如下:

工业保障线内企业三年平均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亩(含);工业保障线外、开发边界内企业三年平均亩均税低于4万元/亩(含);开发边界外企业三年平均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亩(含)。

4.其他根据政策规定应当淘汰的企业。

另外,属于“三优三保”规划的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

符合下列豁免条件之一,经企业申请、地方政府初审并报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可不认定为低效工业企业:

A.获评瞪羚企业、苏州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

B.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在有效期内;

C.公司高管入选区级以上领军人才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

D.属于提供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基础配套并不可替代的。

(二)整优标准

综合整治后,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企业视为完成整优提升工作,经企业申请、属地政府初审通过并报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联席会议审核同意的,可从汾湖高新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目标清单内移出:

1.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能达到B类及以上的;

2.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3.正在实施生产设备投资8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的;

4.目标清单内企业整体退出,并通过验收的;

5.土地及房屋产权由地方政府或国资平台收回的。

(三)整优方式

主要分为“自我提升”和“回购收储”两类。具体整优方式,根据区镇规划、产业发展和企业实际,经综合评估后确定,包括改造提升、整合重组、部分腾退、整体回购和退出转移等。建立“一企一档”后,确定整治方式。

1.改造提升。鼓励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智改数转等提高工艺水平、生产效益,实施产品高端化升级,提高附加值。支持企业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改建,通过建多层厂房、改造加层、开发地下空间等方式,扩建生产线,提高产出效益。

2.整合重组。鼓励产业相近、配套互补的中小型企业抱团搬迁、整合重建;鼓励园区外的企业抱团入园;鼓励实力强、效益好的企业对资产闲置、自身缺乏改造提升能力或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重新改造生产线或实施新项目。

3.部分腾退。鼓励整体产出效益较高,但有较多闲置用地的企业腾退闲置用地,由地方政府收储,以此提高亩均税收产出。

4.整体回购。对计划关闭退出的企业,由属地政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企业的厂房和用地进行回购。

5.退出转移。鼓励计划关闭退出的企业向泗阳等与吴江有挂钩扶贫、对口支援的重点地区转移,并予以政策支持。

具体整优提升工作以《吴江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行动实施细则》为准。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清单

各功能区办公室根据整治范围和标准,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科学梳理低效工业企业名单,做到底数清、数据明。经发局于2022年5月建立低效工业企业清单。(责任部门:经发局、安环局、科技招商局、各功能区办公室)

(二)明确目标

各功能区办公室对目标清单内的企业按照改造提升、整合重组、部分腾退、整体回购和退出转移等方式,建立“一企一策”,经发局于2022年5月在此基础上制定三年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实施计划。(责任部门:经发局、各功能区办公室)

(三)综合施策

以各功能区办公室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开展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安全保障能力、污染达标排放、合法合规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工作。经发局加强与汾湖人民法庭的信息互通以加大对目标地块司法处置的监控力度;根据吴江区发改等部门制定的产业用地回购相关办法出具进一步细化的实施细则,加快推动产业用地更新步伐;同时负责牵头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分解,督查考核等,目标清单企业移出审议,积极与吴江区工信局对接做好数据评估和分析。城乡发展局与汾湖自然资源所要对目标清单内企业的用地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结合既有建筑整治对企业提出处置意见;积极对接吴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做好目标清单内企业土地回购的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对目标清单内企业股权变动的监管,不动产交易登记加强信息沟通,履行相关手续。市场监管局汾湖分局要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管及企业经营范围审核;行政审批部门要对目标清单内企业项目准入加强管理,依法依规从严掌控,要对企业股权转让加强信息沟通,履行相关手续。税务部门要加强对目标清单内企业的税法宣传和辅导,开展涉税风险提示,对存在偷税逃税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安环局和四个功能区的派出所要对目标清单内企业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检查频率,从严开展综合整治。(责任部门:城乡发展局、经发局、安环局、城管局、汾湖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局汾湖分局、汾湖法庭、便民服务中心、汾湖税务分局,各功能区办公室及各派出所)

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综合评价导向

目标清单内的企业,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原则上不得列入C类及以上;并按照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实施差别化资源配置政策。

(二)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加强对目标清单内企业的监管,对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和通报制度。对负面清单内企业申请的技改投资、项目建设、扶持政策等,要从严控制。同时列入当年度的电力“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名单。

(三)探索履约监管协议

对于未列入关停退出计划的企业,确有提升发展意愿、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没有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经充分评估并签订低效企业履约监管协议书后,可暂停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开展项目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实施保证金制度,由汾湖投资集团设立专用账户。同时强化后续跟踪管理,亩均税收未达到年度约定标准的,要按照监管协议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的缴纳和退还以汾湖“低效整优”办开具的联系单为准。

(四)科学统筹要素资源

各功能区办公室对辖区内提升无望、且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低效工业企业用地鼓励实施政府回购(包括国资公司收购)。对退出企业涉及的能耗指标、许可排污权,由地方政府负责收储,全区统筹管理,研究探索能耗和排污权等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汾湖高新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汾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朝林任组长,汾湖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吴伟斌任副组长,党政办、科技招商局、城乡发展局、财政局、组织人社局、经发局、安环局、城管局、投资集团、各功能区办公室、汾湖税务分局、各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汾湖分局、汾湖法庭、便民服务中心、芦墟供电所、黎里供电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整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汾湖“低效整优”办),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具体负责全区低效工业企业整优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目标任务下达和督查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并定期召开联审会,对各功能区办公室上报的不列入整治范围和符合销号条件的企业进行联合会审。

(二)强化责任落实

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攻坚工作列入各功能区办公室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各功能区办公室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合理的计划,并于2022年7月底将工作计划和目标清单报汾湖“低效整优”办。汾湖“低效整优”办要加强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重点任务实施跟踪督办,按职责分工明确整改督办责任部门。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低效工业企业整优提升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有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防控负面炒作,通过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工作推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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