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承担着塔河工业园、城西工业园以及凉州户食品工业园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园区内企业数量逐年增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制造等重点企业相对集中在园区内。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提升工业园区党政领导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二、制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及自治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相关依据纸质文本已附)
三、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1.《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监管机制》于2022年2月10日,经征求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8项建议,采纳合理性建议6条并修改完成。
2.该文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在形成正式文件时进行修改,本文制发前已经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集体讨论决定情况
《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监管机制》经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及执法大队干部集体讨论两次,后经玛纳斯县第十八届九次政府常务会讨论研究后一致同意。
五、主要内容及说明。
《玛纳斯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监管机制》文件共分为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二部分主要是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三部分为工业园区管理机制,第四部分为园区具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内容。
来源:玛纳斯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