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创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方案

来源: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8-04 11:30:48 阅读量: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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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万盛经开区作为全市首批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县之一,积极创建市级高新区,努力争创国家级高新区,对于推动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发展、提升产业能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推进市级高新区创建工作,努力探索依靠科技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之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新区创建为抓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发展呈现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区域化的趋势特点,着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全面提升万盛自主创新能力,全力打造渝南黔北科技创新中心。

(二)主要目标。

以万盛工业园区2018年经国家发改委公告认定的5.39平方公里园区面积为核心主体,申请新增平山、建设、鱼田堡、关坝、青年五个组团规划建设的4.81平方公里为拓展区进行申报创建。始终坚持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发展方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力争用2年时间将我区建设成为集自主创新、科技改革试验、高端产业辐射、高端人才聚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承载、科学发展为一体的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到2022年底,着力夯实产业基础,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全区上下合力共创高新区浓厚氛围基本形成,创建市级高新区各项指标任务总体完成率达80%以上。

——到2023年底,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创新要素加快汇集,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大幅提高。全面完成市级高新区目标任务,成功申报市级高新区。

二、实施步骤

力争在2022年基本完成市级高新区创建各项指标,2023年成功创建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同步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

(一)2022年作为市级高新区全面启动年。

1.创建启动阶段(2022年3—6月)。

管委会及科技局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仔细研究创建工作目标、指标体系,摸清底数、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可行性、建设性意见。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5—12月)。

(1)组织规划编制(5—9月)。5月底前,完成前期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及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9月底前,完成万盛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完成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四至范围表述及坐标图件等工作。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7月)。制定印发《万盛经开区关于创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区关于成立创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创建市级高新区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召开全区动员大会,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3)优化指标和人文生态环境(5—12月)。按照《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创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任务分解表》,各成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夯实基础和完成主要指标任务,报备相关资料。

(4)广泛宣传发动(5—12月)。利用区内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鼓励、支持园区内企业全面开展科技创新,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创新能力。

(二)2023年作为全面创建和申报市级高新区之年。

1.提出申请(2023年1—2月)。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力量,编制申请文件,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向市政府提交申报材料。

2.迎接评审认定(2023年3—6月)。按照市级高新区认定条件,邀请市级专家采取实地查看、材料审核、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初评,发现不足,及时整改,以良好的创建效果迎接市级高新区专家评审组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在科技资源统筹、科研项目管理、科技金融、科技人才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创新资源配置力度,建立集中力量协同攻坚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持续动力。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重新修订出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机制,优化操作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修订并完善《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深化科技金融管理改革,抢抓市科技金融体制改革机遇,加快推动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产学研改革,实现产学研协同创新,对接需求、主动布局,引进高端研发机构与人才团队,完善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建立符合创新规律“多维评价、效益优先”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人才办、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二)着力夯实产业基础。

紧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万盛功能定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新能源(储能)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等“1+3”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围绕新能源(储能)产业中的锂电池电芯制造、新能源材料、储能电站及装备、新能源网联汽车配件、电池回收梯次利用等5条产业链,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产业中的石英晶体元器件、电阻元器件、电容元器件、电感元器件、射频滤波器、声表滤波器、天馈线及其他硬件等7条产业链,新材料产业中的电子新材料、建筑新材料、有色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4条产业链条,生物医药产业中的中成药、生物药、化学药、医疗器械等4条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育群,构建完整产业生态。力争到2022年底,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园区工业集中度不低于85%。(牵头单位:经济信息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平山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工建公司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三)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1.优化创新平台。围绕新能源(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组建一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国家、市级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技术检测中心,中试基地,鼓励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有技术优势和特色的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合作,吸纳最新、最前沿的研发成果。积极引导创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大孵化载体基础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形成数家孵化功能齐全、服务绩效突出的高质量孵化服务平台;着力引进培育科技咨询、检验检测、技术评估、成果转化等优质科技服务机构,培养一批会管理、懂市场的专业孵化服务队伍,全面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水平。到2022年底,新建成国家、市级创新平台4个,区级创新平台6个。(牵头单位:科技局、经济信息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人力社保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市场监管局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2.加大创新投入。加大研发费用税前抵扣力度,稳步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实施1亿元科技创新资金池工程。引导和推动园区加快步入集聚布局、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努力成为自主创新核心区、转变发展方式先行区、产业集聚示范区。到2022年底,园区研发投入占全区研发投入的比重达到70%,成为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投资管理、上市辅导、知识产权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到2022年底,园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园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4%。(牵头单位:科技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平山园区管委会、国资管理中心、税务局、相关镇街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3.壮大创新主体。按照“扶持培育壮大体量、招商引资做大增量”思路,培育发展一批存量科技企业,招商引进一批增量科技企业,壮大优质市场主体数量。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围绕产业科技创新需要,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行科技招商、后备培育、科技融资、科技奖励等多措并举,依托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平台,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化服务,支持企业“升规”“上市”,做大做强创新主体。2022年底,实现全年新培育市级科技型企业150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53家。(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经济信息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国资管理中心、投资促进中心、市场监管局、相关镇街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4.强化引智引资助力创新能力。按照“开放创新、国际视野、政府引导、以用为本”的思路,坚持遴选发现、协同培养、吸纳引进并重,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依托新型研发平台、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工程,培养和引进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或创新团队。到2022年,培育涌现出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实业家。(牵头部门:科技局;配合单位:人才办、经济信息局、人力社保局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5.提高专利申请质量。鼓励发明创造,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实施专利创造活动,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2022年底,园区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保持40件以上。(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科技局、经济信息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6.大力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全面融入生态文明、运动健康,建成较为完善的旅游、物流、金融、零售、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全域旅游发展,优化完善全域旅游规划布局。围绕商旅融合,构建全域化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商贸高技术服务业转型发展示范区。到2022年底,聚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高技术现代服务业企业。(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科技局、经济信息局、商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四)强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发展保持稳定,聚焦新能源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节能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大力开展技能改造,全面提升生产效率,以数字化赋能产业绿色高质量转型。力争到2022年底,每万元增加值能耗低于0.78吨标准煤。(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科技局、经济信息局、生态环境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五)大力推进对外开放。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新(重庆)合作等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合作、区间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新能源(储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出口产业集群。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为重点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高端发展,引导和支持核心企业和中介机构建立分包中心。鼓励内资企业与跨国研发机构在产品研发、技术指导与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跨国公司技术知识溢出,推动本土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强化招商引资,打好“工业招商引资攻坚战”,力争在区内重点产业取得重大突破。近3年年均实际使用内资50亿元或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加大与周边区县及黔北地区产业发展联动,打造渝南黔北产业高地。(牵头单位: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平山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六)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规划引领,立足城市发展新区功能定位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导向,结合辖区资源禀赋条件、要素保障能力、历史发展基础等因素,实现园区建设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的有机结合。加快平台建设,花大力气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拓展园区规划范围,加快重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招商引资,狠抓项目开工,投产增效促发展。进一步完善项目责任机制、保障机制、整合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一批关系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强化协调服务,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改善融资环境,加大融资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重点企业、工业项目的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人才办、教育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商务局、平山园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相关镇街、市场监管局等;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胡珍强任组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涂山全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管委会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万盛经开区创建市级高新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高新区创建的组织工作,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协作联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分工,创建高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目标任务分解表形式,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形成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任务指标按期完成。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

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经济信息局、生态环境局、平山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要有效整合资金,全面落实好国家、市和区制定的有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优惠政策,进一步聚集科技资源、创新科技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动园区科技元素再强化,实现创建基础再优化。区财政要预算专项资金用于市级高新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重评价,强化督查。

党工委督查室、管委会督查办要把创建市级高新区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区考核领导小组参照《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评价指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长效机制,注重与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紧密衔接,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创建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共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来源: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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