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开发区党工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全面推进“双招双引”一号工程,推动“紫云英人才计划”落实落地,实施以下举措。
第一条 推动青年英才集聚。鼓励开发区内企业与院校联合打造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每年输送实习见习学生不少于20人,实习见习期不低于2个月,每年每个基地补助1万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发区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项目评选,对评选为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的,另外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贷款贴息补助或研发补助。
第二条 强化人才柔性引进。加大博士后引进力度,对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出站留开发区工作的,给予每人每年2.4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期2年。
第三条 推动技能人才能力提升。鼓励开发区内企业与院校开设冠名班,每班不少于30人,50%以上学生毕业留企且工作达3个月的,给予冠名班每人2000元补贴。依托开发区重点骨干企业的名师培养徒弟,被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为“名师带高徒”的,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工作补助。
第四条 集聚乡土人才。积极回引乡贤能人,担任乡村振兴专员,为乡村振兴汇聚乡贤力量。
第五条 加强教育、医疗领域人才引育。每年从省外重点师范类院校及安徽师范大学引进一批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在编薪酬待遇;依托三山龙湖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建设项目,开展基础医学研究、学科专科建设和医学人才培养,每年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考核合格可享受在编薪酬待遇。
第六条 围绕三山优势种养殖业,每年建设1-2个种养殖业专家工作室,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
第七条 加强宣传文化人才建设,每年评选1-2名三山宣传文化拔尖人才,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第八条 加强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人才引育。对开发区内建筑企业引进或自主培养新晋升高级技术职称、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取得相应职称或相应资质后在开发区企业任职并缴纳社保满3年,奖励企业3万元/人。
第九条 集聚金融、互联网、咨询等服务领域人才。扶持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30万元以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开发区实得部分,自企业注册落户之日起 5年内,给予全额奖励。对来开发区重点扶持互联网企业工作的人才,每人最高可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对新引进咨询服务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高管人员(年薪20万元以上,最多不超过5人)工资薪金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开发区实得部分,前三年给予 100%,后两年给予 90%的奖励。
第十条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对属于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年薪达20万元的,可给予人才本人专项奖励,奖励标准为自申报年度起连续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开发区实得部分。
第十一条 积极拓展人才合作交流,开发区定期举办人才专题座谈(沙龙),推动人力资源信息共享。
第十二条 上述举措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举措由开发区党工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中共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