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要素保障措施
(一)基本原则与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按照宜建则建、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在保护原有地貌景观环境前提下推动乡村现代农(林)业园区项目建设。
(二)规划引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根据园区用地需求,结合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地质灾害防治、旅游发展、乡村振兴等专项规划科学编制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界定实施范围,严格遵循实施条件和各环节审批程序,坚持审慎稳妥、从严监管、规范运作,统筹规划开发地块,合理安排建设项目,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自然资源,严禁擅自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和违法违规操作。
(三)分类施策,提供用地保障与项目倾斜。现代农(林)业园区项目建设按不同性质实行以下分类用地:一是符合规划、由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用地,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给予倾斜,优先保障用地。二是用地不改性质,按农(林)业设施用地处理,特别是生产发展直接所需的农(林)业园区管理用房,全力给予用地支持保障。三是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19〕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点状用地,按照农村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环境风貌不破坏的原则,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乡村规划,解决用地指标。四是支持园区农文旅融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同时,大力支持工矿废弃地再利用、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乡村旅游。五是促进园区农(林)业用地改造提质升级,各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等项目和资金尽量向园区倾斜。
(四)优惠用地政策,推动园区相关产业发展。现代农(林)业园区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其中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是指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所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20%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地价。
二、人才要素保障措施
(一)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现代农(林)业园区就业。对现代农(林)业园区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不补贴。申请补贴时需提交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对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还应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二)鼓励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到现代农(林)业园区就业。对现代农(林)业园区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就家庭人员、退役军人和毕业 5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补贴时需提交就业创业证、享受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
(三)给予现代农(林)业园区就业见习补贴。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 16-24 岁失业青年到现代农(林)业园区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其中省级园区可提高10%、国家级园区可提高 20%。申请补贴时需提交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失业青年可不提供)、身份证、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等。
三、信息要素保障措施
(一)全力做好改迁工作。在现代农(林)业园区建设中,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要按照园区建设规划,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电杆及光缆线路的改迁工作。
(二)实现网络服务覆盖。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要对弱覆盖区域进行寻盲补弱,确保园区范围内4G信号实现全覆盖,并力争2020年后在园区内试点开通5G信号。同时,积极协助园区建设弱电管网,根据园区建设进度完成光缆布放,实现园区范围内光纤宽带全覆盖,为园区建设提供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保障。
(三)全力推进智慧农(林)业园区建设。按照农(林)业园区智慧信息化的要求,积极开展专业产品定制。
1.推进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农业生产的实时监测监控、土壤墒情、气象气候等各种基础数据自动采集、分析,自动对喷淋、施肥等设施进行控制,并实现动植物的生长过程精细化管理和病虫害动态监测。
2.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及管理溯源系统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RFID条码识别等前沿技术,实现对农业生产、流通过程的信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的追溯管理,以及对农(林)业园区的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地环境、生产流程、质量检测)管理,为每一份农产品制作独一无二的溯源档案,为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提供溯源依据。
3.推进农业专家系统建设。加强与国内农业专家合作,实现农业知识在线普及和学习、农业技术在线咨询、农业知识在线学习、专家在线实时指导、农业病虫害在线诊断、农业灾害在线防治,为种养植户提供一个可移动的专家咨询中心。
4.推进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农业科技教育平台)建设。拓宽PC、手机APP、微信公众号、LED大屏等多终端访问渠道,为园区农户提供种养知识普及、养蚕技术指导、供求交易等服务,提高园区种养生产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科学化发展。
5.推进农业遥感监测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解决园区农业估产、灾情评估等问题,实现耕地信息提取、典型农作物分布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洪涝监测、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估产、大宗农作物长势墒情监测和基本农田侵占监测,促进精准农业向智慧农业升级。
6.推进智慧气象系统建设。建立以园区为背景的小气候监测体系,对园区内的小气候特征进行实时监测、记录、分析、发布,减轻自然环境影响,保障园区产量及果实质量,同时为下一批次的种植提供数据依据及预警。
7.推进智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用网络高清晰红外枪机及稳定的有线网络传输方式,对园区治安环境进行全覆盖监控,实时采集园区、温室的视频信息,根据其对应的地块分别管理,生成视频列表及权限管理模块。
8.推进农业电商平台(农业科技推广平台)建设。建立供求信息发布平台,方便消费者和生产者信息互换、信息配对。
四、金融要素保障措施
(一)积极支持农(林)业园区建设实施。县内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现代农(林)产业园区建设实施主体对接,搭建金融服务平台,研究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和措施。
(二)全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强化金融要素保障,继续落实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做深做透“生态金融”。二是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农(林)业园区综合金融服务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加大对农(林)业园区建设的有效投入,不断优化县域经济结构。三是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运用网络金融、银团贷款、并购贷款、直融工具等多种手段,积极研发适合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兴组织的金融产品服务,支持全县农业产业发展。
(三)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推进服务模式、还款方式和贷款方式创新,增加产品创新种类,提高贷款金额,扩大适用客户范围,不断完善小微金融服务独立核算、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小微金融服务积极性,持续深化“三农”金融服务,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快速增长。完善担保体系,充分利用好邮储银行的乡村振兴风险基金,大力推广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扩大微贷技术运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担保新方式,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投入、缩短融资链条等手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杜绝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鼓励减利让费,与企业共渡难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科技要素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创新。鼓励以农(林)业园区建设主体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在园区内建立严密的技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行政指挥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的作用,为园区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积极引进各类急需专业人才充实院士专家工作站,科学制定工作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一支服务发展、推进发展、引领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吸引县内外优秀人才为园区建设贡献才智。
(二)建设企业自主研发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引进、运用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推广生态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技术标准,加快推动产业提档升级,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对研发机构的运行机制、资金投入、人员结构及开发成果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切实把提高经济效益转到依靠科技技术进步上来。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