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我省专门召开了全省开发区“三个一批”活动暨“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会议,并对三项改革提出具体要求,我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拓展“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提高土地利用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打造“三无”“三可”“五有套餐”营商环境,临汾经济开发区充分借鉴各地的先进做法,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临汾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推进机制: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深化“标准地”改革,实现“地等项目”,主要包括8条内容:高起点制定“标准地”目标、加强“标准地”土地储备、强化“标准地”要素保障、理顺“标准地”流程、大力开展“标准地”招商、加快“标准地”出让办理、按标施建对标验收、强化监督信用奖惩;二是深化“承诺制”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主要包括6条内容:实行一次性清单告知、简化开工手续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竣工验收、持续做好后续服务、探索“一本制”审批方式;三是深化“全代办”改革,增强企业获得感,主要包括3条内容:组建专业服务队伍、提供全程领办代办、加强政企沟通联动。
三项改革协同推进的方式分三部分,一是发挥改革合力,二是拓展服务范围,三是规范监管服务。
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激励考核、强化宣传推广。
《实施方案》附件明确了领导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了流程图,确定了“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制定了联合竣工验收流程图。
文件解读部门:临汾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357-2225086
来源:临汾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