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1:30:22 阅读量:96
分享:

1

一、修订背景

(一)文旅部文化产业园区政策发布。为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底印发了《关于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到2025年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数量、规模优势、集聚效应和、业态发展及平台服务效能提出明确要求。

(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政策修订。为贯彻落实省有关政策,加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动省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省文旅厅对原《广东省文化厅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2022年初发布。新修订的办法从加强宣传文化领域防范意识形态渗透出发,增加了对文化产业园区入园企业的资格审核和活动监管要求等。

(三)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政策到期。原《中山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于2018年制定发布,目前已到有效期。依据国家及省对文化产业园区的最新管理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实际,我局决定对2018年发布的《中山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予以修订,经征求意见及再次完善,形成《中山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中山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二十五条,对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原则、建设内容、管理主体、认定条件及程序、申报材料、管理监督要求、退出机制、对园区的支持服务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规定。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为我市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管理的文化产业园区;明确园区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支持园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管理主体,共1条。明确了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作为园区申报、认定、管理和考核等工作的主体,镇街文旅行政部门协助导园区建设、支持园区发展的工作职能以及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对园区经营管理负主体责任。

第三章认定和申报,共5条。明确了园区的定义,申报条件,申报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认定园区的程序。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共5条,对园区发生要素变更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备以及常规报送的情况资料予以规定,明确园区运营必须遵守的规定、考核的内容、处罚的规程以及退出机制。

第五章支持与服务,共6条。明确了政府部门对创建园区的支持内容与服务事项。

第六章保障措施,共3条。从政策支持,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三方面规定了对园区的保障措施。

第七章共附则,共2条。明确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办法的解释权,以及施行的时间和有效期。

来源: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本文来源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转载请注明来源!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若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service@qianzhan.com)

相关阅读

报告分类

热门阅读

推荐园区

前瞻服务

  • 产业研究

    市场洞察 + 趋势研究 + 全球投资机遇 + 战略规划

    • 行业研究报告

    • 月度监测报告

    • 行业决策内参

    • 专项市场调研

    • 政府专项课题

    • 行业竞争力分析

    • 行业投资发展研究

    • 投资可行性研究

    • 区域经济发展报告

    • 产业链研究报告

    产业研究服务热线:400-068-7188

  • 产业规划

    「招商前置」规划法 + 独有「园区招商」大数据库

    • 区域经济规划

    • 新区开发规划

    • 产业园规划

    • 城市更新规划

    • 产业生态规划

    • 概念性规划

    • 投资选址规划

    • 政府决策咨询

    • 空间规划建议

    • 产业招商落地

    产业规划服务热线:400-639-9936

  • 招商规划

    招商图谱 + 项目包装 + 智慧招商系统 + 精准对接

    • 精准意向投资项目引荐

    • 产业招商政策编制

    • 项目评估/尽职调研报告

    • 招商推介活动

    • 招商项目包装

    • 重点项目实地考察

    • 产业图谱编制

    产业招商服务热线:400-639-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