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11 11:20:47 阅读量: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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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市园区改革创新,进一步理顺园区体制机制,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转型升级、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抓两头、活中间、一体四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制约园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增强园区功能优势,走特色化、集约化、专业化之路,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着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改革创新和项目建设的主阵地。

二、基本原则

——优化布局,错位发展。坚持“抓两头”,前端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统筹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突出园区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后端强化目标效能考核,着力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功能协调、产业配套的园区发展格局,带动生产力布局优化,推动产城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市场主导,改革创新。坚持“活中间”,突出放权、让权,调动县区、园区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园区运营建设市场化步伐,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用人机制,有效激发园区创新创造活力、干事创业动力。

——统筹兼顾,成果共享。坚持“一体四分”,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一体化协同推进,分类、分工、分利、分享合力发展,加强园区与所在辖区政府的协同配合,综合考虑市、县(市)区、园区三方的权利与收益,构建园区与辖区政府利益成果共享机制,推动园区通过自身努力形成良性循环,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财政收入的重要源泉。

——授权赋能,激发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管”的思维,强化“服”的理念,赋予园区更加独立、完整的行政审批权,对企业开办、建设项目审批、生产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经济管理权限应放尽放,做到“园区的事园区办”,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有效激发园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打造体制机制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

到2026年,全市园区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更加集聚,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形成特色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园区,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规模实力稳步增强。提升园区发展能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建成千亿级园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经济总量力争达到千亿元。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形成以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产业为重点的现代产业体系。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主导产业占比平均达到70%以上,成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集约发展稳步提升。园区项目用地评价机制更加完善,闲置土地完成清理,各类产业土地投资强度、亩均产出稳步提升,工业类园区用地产出强度年均增长8%以上。

四、整合优化园区布局

1.理顺调整相关园区。将全市11个园区整合为8个: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中银川iBi育成中心更名为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银川公铁物流园整体并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稳定现有管理体制,确保园区健康运行,实现园区提档进位;银川综合保税区;苏银产业园;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撤销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整体并入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丝路经济园)更名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不再纳入园区管理和考核范畴。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灵武市、贺兰县、西夏区、金凤区,经开区、高新区、贺兰工业园区

五、推动园区市场化改革

2.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园区管委会主要履行经济管理、发展规划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职能,运营平台公司主要负责园区招商引资、资本运作、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市场化服务工作,逐步实现园区行政管理职能和市场经营职能剥离、管理机构和运营企业分离,加快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灵活、运转顺畅的运行机制。根据园区发展需求,积极推进园区与所在县(市)区协同发展,逐步减少园区承担的社会职能,支持园区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抓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各园区;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工信局、国资委

3.做大做强园区运营平台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组建专业运营平台公司,运营平台公司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前提下,可以参股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从事园区建设运营,或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园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公共设施建设运营。园区建立运营平台公司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运营平台公司进行考核问效。

牵头单位:各园区;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坚持“非限即可”“非禁即入”,凡市场机制能解决的建设运营事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相关专业机构等,都可以参与园区建设运营,并充分享受园区相关优惠政策。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保障项目,园区管委会应对权责关系、合作机制和退出要件进行明确,实现园区高质量建设运营与市场主体盈利的双赢。

牵头单位:各园区;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六、深化园区管理机制改革

5.推动人事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员额总控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管理制度,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推动新增人员逐步实行聘任制。以有条件的园区为试点,允许面向社会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进入园区班子,并逐步向全市园区推行。园区应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管理制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自主决定聘任(聘用)编外人员,并赋予园区对聘任(聘用)人员市场化薪酬待遇的决定权。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各园区

6.明确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财政管理体制。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维持现有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不变,银川综合保税区列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其他园区均列为所属县(市)区财政预算单位。市级财政、各县(市)区政府对园区封闭运行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各园区,园区封闭资金由园区按照国家财政资金各项规定要求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政策兑现、聘任(聘用)人员薪酬、平台建设、运营费用、低成本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园区经济发展能力。市级财政、县(市)区承担的园区各项费用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原渠道保障园区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7.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保持现有财政管理体制,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继续执行现有财税土地政策。其它各园区税收和土地出让金收益实行为期5年的封闭运行管理。封闭运行期间,以2021年为基数,园区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和税收增量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园区与所在县(市)区分成机制。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分成指导意见,具体分成比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分成指导意见自行确定后,报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各县(市)区、各园区

8.授权赋能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根据园区经济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梳理下放审批事项清单,依照法定程序下放园区相应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园区在市县权限内的规划选址、施工许可、市场监管、人事劳动等审批权限,把园区必须赋权的事项赋权到位,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根据需要由各县(市)区采取网络办理、刻制部门“2号章”、园区代办制、领办制、开辟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帮办服务和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各园区

七、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

9.进一步明确园区主导产业。各园区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进一步明确园区主导产业,一个园区区块原则上明确三至五个主导产业,制定主导产业目录,建立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清单,鼓励支持园区发展特色产业,集中优势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竞争力、带动力的主导产业。引导园区通过链式招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标对表补短板,帮助企业提高配套水平、扩大配套规模,聚焦聚力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推动园区产业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园区

10.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紧扣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经济发展“五大战略”,以园区为节点、以企业为支点、以项目为重点,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水平,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新材料和新能源2个千亿级、新食品1个300亿级产业集群,建成国内有影响力的新材料、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新能源低碳示范园区、中国新硅都和国家能源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和中国高端奶加工基地。加快现代纺织、生物医药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培育生命健康、生物技术、氢能、储能等未来产业,推动价值链向高端攀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网信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各园区

1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做大新材料产业,聚焦光伏硅、工业蓝宝石、半导体硅、石墨烯等领域,形成完整产业链;做优新能源产业,聚焦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储能材料等领域,推动新能源成为新型支柱产业;做亮新食品产业,聚焦葡萄酒、肉奶制品和枸杞精深加工等领域,走品质提升的新路;做精高端装备制造业,聚焦数控机床、精密轴承、智能铸造、工业机器人等重点领域,提升装备制造产业价值链;做强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产业,聚焦智能终端、存储芯片、软件信息等先进技术产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网信局、葡萄酒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各园区

12.提升园区创新驱动能力。扎实推进“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支持园区建设技术研发机构、中试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联合体等新型创新平台,完善检验检测、创业孵化、信息服务等科技服务体系,帮助企业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落实好“揭榜挂帅”、科研经费“包干制”等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努力突破高效电池、功率半导体硅等领域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进园区5G、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梯次推进关键岗位、生产线、车间、工厂“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打造智慧园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网信局,各县(市)区、各园区

13.全面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推动全市园区积极参与“四权”改革,带动建设用地、水资源、能源和用能向利用率高、效益好的行业、项目配置。坚持“亩均论英雄”用地导向,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开展“标准地”供地模式,鼓励园区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下沉式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土地提高容积率的,经过批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推动园区集约发展。优化园区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鼓励开展节水技术攻关,实施循环水回用、水资源梯级利用、非常规水利用等。加强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创建节水型园区、节水型企业。对“零排放”工业企业和节水达标企业,落实水资源税返还政策,构建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排查园区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对现有排污单位“应确尽确”,进一步扩大排污权交易主体基数。鼓励园区内企业主动、自主减排,通过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式形成富裕排污权。支持企业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通过改革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和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园区率先落实“双碳”“双控”任务,坚持消减存量、优化增量、控制总量。严格落实“三线一单”,清理整顿黄河岸线内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和项目。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从源头减少碳排放、降低能耗。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各园区

八、分类考核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14.实行园区科学分类。将全市现有园区按功能定位分为工业类、服务业类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三类。其中,工业类园区5家: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服务业类园区2家: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海关特殊监管区1家:银川综合保税区。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15.优化园区考核体系。参照科技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相应考核要求,优化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工业类园区考核突出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用地产出、科技创新等指标;服务业类园区考核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创新等指标;海关特殊监管区考核突出进出口总值、辐射服务、进出区货运总值等指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

16.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园区考核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政策兑现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平台、低成本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园区相应奖惩。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工信局

九、强化督查推动改革落到实处

17.明确责任分工。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园区协调服务、督查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改革路线,各园区管委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各项改革措施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18.严格督查问责。由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产业园区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县(市)区、园区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银川市现行相关政策中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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