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提升我县园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将园区打造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先导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 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促进“五好”园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局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之后,起草了工作方案草案并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三、 文件主要内容
(一)加大园区放权赋能力度。制定赋权清单,积极推进江永产业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执法权改革,推进一个平台办成园区事,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大幅提升园区行政效能。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梳理公布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开展优化编制业务流程与办事指南;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和注销便利化,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探索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推动涉企政策兑现落地。
(三)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即“洽谈即服务”对产业招商项目采取预先服务方式,在洽谈意向时,招商责任单位主动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等前期工作;“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即进入供地绿色通道,县自然资源局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实现快速供地;“开工即配套”、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管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全面推进帮代办服务。全面建立园区专业化“帮代办”队伍,全力打造“永(用)心办”帮代办服务品牌。二是推广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完善企业联系制度。建立园区“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面对面交流,收集、听取和发现影响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持续推进县级领导联系企业项目制、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销售、融资、用工、用地等问题;三是开展履约践诺攻坚行动,全面清理政府合同履约情况,推动政府承诺事项落实,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四是建立解决问题闭环机制,驻企联络员密切联系企业,深入企业项目了解实际情况,建立“发现问题入库跟踪—解决问题出库销号”闭环工作机制。
(五)严格规范执法监管。一是建立完善“企业宁静日”制度;二是推进执法监管联动,逐步建立综合执法;三是全面推进信用监管模式。
四、 政策特点
以服务园区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和培育企业高效运营发展为宗旨,推进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有效构建“园区事园区办”闭环运行模式,将“园区事园区办”“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特色亮点。
来源:江永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