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襄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2-05-21 10:00:40 阅读量: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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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高新区建区而立之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要求,更好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确保农业稳产保供、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现就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抓紧抓实粮食生产。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0.5亿斤左右,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落实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收购保护价和农机购置补贴以及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合理提高农民种粮收益。鼓励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多种粮种好粮。深入实施粮食节约行动,加快推进节粮减损。〔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涉农镇(街道)〕

(二)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明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决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坚持农田“姓农”、良田种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牵头单位: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涉农镇(街道)〕

(三)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日常监管、检测和宣传。配合开展禽蛋禁用药物、牲畜“瘦肉精”检测、水产养殖非药品添加兽药、农资打假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重点是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坚持做到生猪、活禽定期排查上报,持续抓好全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区畜禽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新闻宣传信息中心、各镇(街道)〕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镇(办)、村(社区)定期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困难户)的摸排,进一步监测区内已脱贫但有返贫风险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国家脱贫标准但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区内脱贫人口的 5% 左右。对发现的易返贫和易致贫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继续探索实施“防贫保”系列产品。建立党员干部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常态化联系机制,做到监测帮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两镇四办、村(社区)〕

(五)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建立健全行业部门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定期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升。〔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涉农镇(街道)〕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和区域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政策,避免医疗保障待遇“断崖式下降”。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两镇四办)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完善农村供水保障稳定投入机制,强化农村供水设施长效管控,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涉农镇(街道)〕

(六)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两镇四办)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拓宽就近就业渠道,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总体稳定。确保乡村公益岗位聘用脱贫人口数量稳中有增。(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派驻衔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统一管理。(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七里河街道办事处)

三、聚焦农业产业化加快乡村发展

(七)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成效见效。坚持以工业化、市场化理念,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成势见效。大力实施重点产业链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一村一品”推进。紧盯重大项目,以项目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涉农镇(街道)〕加强“三农”领域招商引资,着力引进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牵头单位:招商公司;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落实重点农业产业链和龙头企业发展支持资金。〔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道)〕

(八)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开展“我兴楚乡 创在襄阳”返乡创业推介活动,加大对农村自主创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开展高频次、小范围的微型乡镇招聘活动,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发布就业创业培训清单,引导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涉农镇(街道)〕

(九)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农业生态环保修复,做好秸秆农膜等回收利用。〔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道)〕坚持不懈抓好汉江禁捕退捕,加强跨界水域渔政执法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城乡建设局)着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节能减排固碳。〔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各涉农镇(街道)〕

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

(十)全面完成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建设任务。继续聚焦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14项建设任务,强化检查督办,加快推进第三批6个村的“两基”补短板强弱项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三年攻坚任务。统筹抓好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中心;责任单位:涉农镇(街道)〕推进有资源、有条件的村发展乡村旅游,建设1-2个乡村3A、4A级景区,推动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提档升级,推进美丽乡村由点美向线美面美拓展、由颜值向品质气质提升。〔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道)〕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规划,明确村庄布局分类,推动升级示范村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十一)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以“五清三建两管一改”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问题厕所整改,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两镇四办)深入开展“千村万树”行动,推进“森林高新”建设,按照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抓好小清河景观带、城市绿道、拆墙透绿、美丽乡村等绿化美化工程,大力创建“绿色校园”“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等示范工程,推动全区森林面积持续增长,构建城在森林中、人在花园里、行在绿荫下、乐在芳草间的生态美景。(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两镇四办)

(十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不断改善农村宜居宜业条件。实施农村公路骨干网畅通、基础网畅通、老旧路提升和生命防护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加快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道)〕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牵头单位:供电公司)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网络逐步向乡村延伸。(牵头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十三)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履盖转变。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所、增加学位270个。扩大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所、增加学位420个。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大学生乡村医生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推行村医“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机制。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严格落实村医收入和养老保障政策,实现所有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全覆盖。〔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完善农村低保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持续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牵头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十四)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4月底前组织各镇(办)进行防汛队伍应急演练,对各镇(办)的防汛责任、防汛措施、水利工程、堤防工程、防汛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做好河流、沟渠、水库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无遗漏并安全度汛。(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两镇四办)

(十五)积极落实河湖巡查制度。强力推进河湖长提档升级,认真落实河库巡查制度,区级河湖长及联系单位履职巡河,确保“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落到实处。大力开展水质提升行动,做好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常态化开展“十年禁渔”巡查工作,辖区不发生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两镇四办)

(十六)有序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高新区分水口配套工程及水系连通一期项目。〔牵头单位:高新国投公司;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涉农镇(街道)〕加快推动水利补短板、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加强水库管理及“禁投”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剩余2座水库回收工作。(牵头单位:刘集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牢牢把握农村基层党组织意识

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记项目、书记联系点“三个一”制度,促进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效。加强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好区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乡镇党委“龙头”、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三级动力主轴”,建强乡镇干部、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乡村人才“四支队伍”,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村级运转经费、村级集体经济、信息化支撑“三个保障”。(牵头单位:组织部)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工委、组织部、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实现乡村全覆盖。盘活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库,建强志愿服务工作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文明实践活动有序开展的工作链条。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督促推动作用,有效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专项治理,倡导勤劳节俭美德,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厚植现代文明理念,破除陈规陋习。〔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道)〕

(十九)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四位一体”实战化功能,加强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强化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平安乡村、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从严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的邪教组织。〔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工委、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各涉农镇(街道)〕继续推进农村地区视频监控建设,提升“雪亮工程”监控点位覆盖率。加大农村居家安防建设推广力度,推动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向基层延伸,增强农村地区智能防控能力。(牵头单位:综治办)开展乡村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劣、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健全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各涉农镇(街道)〕

(二十)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各部门推动乡村振兴责任。继续将乡村振兴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部)

(二十一)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面向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息建档”和“整村授信”工作,推广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业务。简化涉农金融机构担保方式,线上线下同步推广微贷授信业务。持续开展“村银共建+金融村官”活动。(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能力培训计划,举办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继续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实施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倍增计划。(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二十二)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更新和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和新增示范评选认定。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实现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覆盖,全面接入省级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持续实施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做好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实现负债50万元以内的村一半以上实现债务清零。〔牵头单位:农业水利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涉农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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