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精致城镇试点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工作方案

来源: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9 11:40:10 阅读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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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济宁市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全面推进黄屯街道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四五”规划、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彰显特色、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在现有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着眼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聚焦街道驻地提质升级,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好、服务功能好、产镇融合好、文化传承好、形态风貌好、组织管理好”的“六好”精致城镇,加快形成全域辐射、高度融合、协调发展的城乡发展新格局,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高新模式。

(二)整体目标。一是优化规划设计,强化产城融合发展,做好街道整体发展布局,对街道驻地进行科学规划,发挥驻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领作用。二是推进城镇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范引领,培育区级城镇建设试点街道,全面增强重点城镇功能实力。三是加强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城镇绿化美化,不断优化辖区环境,打造环境优美、管理精细、服务精准的宜居城镇。四是全面提升街道驻地园林绿化、建筑立面、廊道管网等基础设施复合功能,以城镇为纽带,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村庄延伸,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共性任务

1. 完善基础设施。

加快精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暖、绿化、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形成适应人口和产业集聚需求、完善高效的设施体系,增强城镇承载力和吸引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村庄延伸,实现城乡道路、公交、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绿化等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等部门单位参加〕

2. 提升形态风貌。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强对生态廊道、景观廊道、河流等的保护,在精致城镇周边因地制宜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合理布局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形成绿水青山生态格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等部门单位参加〕

(2)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整治环境卫生,积极打造精致民居、精致庭院和精致田园等,建设园林城镇、森林城镇。〔责任单位: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

(3)注重整体风貌设计,塑造具有传统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特色风貌。鼓励以绿道等慢行通道为主线串联整合各类开敞空间,打造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优美环境。(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3. 推动产镇融合。

(1)优化产业结构。立足“人、产、镇”深度融合,精准定位精致城镇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吸引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精致城镇落户。〔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党政办公室(宣传)牵头,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2)创新产业业态。以“互联网+”“大数据+”“物流+”等新模式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生、“宅经济”等新业态。培育高素质农民,支持各类人才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交通)、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党政办公室(宣传)、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优化服务功能。

(1)促进精致城镇教育文体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精致城镇学校与城区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合理扩大精致城镇教育设施数量和规模,全面提升师资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教育均等化。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综合文化站、健身中心等多样化、综合性文体设施和群众娱乐休闲场所,并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党政办公室(宣传)等部门单位参加〕

(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建立三级甲等医院对精致城镇医院的对口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升级。健全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紧急征用等制度。支持精致城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牵头,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单位参加〕

(3)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牵头,妇联、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4)培育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到乡镇布局商业网点,建设具有商业、旅游休闲、服务、餐饮、配送、休闲娱乐、金融等多种功能的商贸综合体,方便居民消费和生活,增强集聚要素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5. 挖掘文化传承。

(1)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加强对工业遗产、传统技艺、地名文化等文化资源的调查、申报和保护利用。实施精致城镇文化记忆工程,打造民俗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传习所等文化保护示范基地,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土工匠。〔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牵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2)创新发展传统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牵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6. 加强组织管理。

(1)加强精致城镇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推进区级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执法重心向精致城镇下移,完善派驻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实现“区属、街管、街用”,提升精致城镇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2)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进社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站所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巩固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成果,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深入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宣传)牵头,城乡统筹发展、公安、统战、政法、妇联等职能部门参加〕

(3)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农村警务与网格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农村治安防范治理水平。加强区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公室(政法)、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牵头,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参加〕

(二)个性任务

1. 工业特色型。工业发展基础较好,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业产业链。建立大型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区,完善工业配套服务。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研发,建立科研机构,推动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展智能设计和智慧化生产。加强工业存量改造利用,通过闲置工业用地改造利用优化城镇功能,积极通过改造利用老厂房,老设施发展文创、商业、公共服务、旅游等功能,与周边城镇在工业产业链(工业产品研发、生产、物流、上下游产业配套等)方面形成较好的联动和互补关系。(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牵头,科技创新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2. 商贸特色型。建设商贸综合设施,传承创新老字号,培育发展新零售,打造商贸特色街。加大星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优化购物环境。培育和引进品牌连锁超市、连锁餐饮,积极引进商贸产业、商贸企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商品系列展或国外进出口展(博)览会。发展智慧商贸,积极打造“电商镇”“电商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商贸产业链,提升商贸产业发展水平。打造专业市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服务平台等商贸平台,建立完善商务中心、会展中心、小镇客厅等商务设施,与周边乡镇在商贸产业(商贸物流、商贸生产、市场流通)方面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牵头,科技创新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交通)等部门单位参加〕

3. 文旅特色型。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壮大文旅产业。发展高品质的观光、度假、康养、体育等旅游业态,打造参与度高、体验性强的特色旅游线路。积极培育A级景区。探索“+旅游”“旅游+”发展模式。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培育发展文创产业,开发具有在地文化元素的文创产品、旅游伴手礼。招引国内知名旅游企业,积极培育本土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品牌旅行商合作。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整治修缮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整治后风貌肌理完整、建筑品质优质、基础设施完善、景观风貌协调。〔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公室(宣传)、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4. 农业特色型。重视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培育农林牧渔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农业科技服务和信息传播等新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精致城镇集中。积极发展占有优势地位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建立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推广各类新型农作模式,推动规模化经营,在关键环节实施机械化生产。推动有特色产业的村、街实现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推进发展智慧农业、大数据农业,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推进农旅融合,发展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加强农业组织建设,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咨询服务组织。建立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完善农产品交易市场。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打造农产品品牌。积极举办特色农产品展销,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农事节庆或文化创意活动。〔责任单位: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牵头,经济发展局、党政办公室(宣传)等部门单位参加〕

三、工作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精致城镇驻地提质升级为工作重点,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驻地品质和承载力,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街道驻地。

(一)抓好“一个重点”

推进“十个一”工程建设,即建设一处综合性商业服务设施、一处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一处文化休闲广场、一处养老服务设施、一条示范街、一处农贸市场、一批公交站亭、一批公共厕所、一座污水处理设施、一批街头绿地。

(二)做好“两个保护”

1.传统文化保护。立足保护文化建筑、文化景观、文化遗迹等有形文化资源,传承记录好历史、人物、故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软性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新城镇建设三者之间的共融互生。

2.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街道驻地内的河流、岸线、古村落、古树名木等珍贵自然资源,打造精致街道驻地。街道驻地环境卫生方面,严格按照济宁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评奖惩和市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开展治理工作,要合理设置垃圾桶,增加驻地环卫保洁人员数量,加大卫生打扫频次,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引导沿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三)实施“三项改造”

1.基础设施改造。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完善地下管网、路面养护、路灯照明、公交站点、停车场、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加大对驻地内村、社区(小区)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丰富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园林绿化改造。坚持乡土化、大绿量,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特别是街道驻地主要街道,增设绿化带,且绿化带内无明显断档、缺株。

3.建筑立面改造。以街道驻地核心街区和新建街区为设计主体,注重单体建筑风格塑造,规范沿街防盗窗、遮阳檐蓬、空调外机、卷闸门等设置,整治残墙断壁、破损房屋、乱贴乱画、违规设置广告牌等,加强新增建筑管控,保持新旧建筑风格统一。确有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要按照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实施改造提升。

(四)开展“四项治脏行动”

1.开展公共区域治脏行动。落实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将街道街驻地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区域进行划分,明确路长、街长包保单位和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垃圾及时清除常态化保持。

2.开展社区(村庄、小区)治理行动。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整治标准对街道街驻地内的社区(村庄、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村集体组织、志愿者、党员作用,积极参加卫生整治,做好日常监管。

3.开展驻地单位及公共场所卫生提升行动。规范驻地机关、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动员单位(企业)做好内部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驻地单位整洁卫生。

4.开展“美丽庭院”建设行动。加强对居民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动员居民积极参与,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

(五)治理“五种乱象”

1.治理乱摆摊。合理划定经营区域,引导摊贩进场经营,确保主要道路无流动商贩。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严禁“以路代市”。

2.治理乱停车。合理划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有序停放。依法处理或拖离道路上随意停放的无牌车、“僵尸车”,禁止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卸货。

3.治理乱设牌。按照“设置规范、版面完好、样式美观”以及避免千篇一律的要求,加大各类标牌特别是广告牌的整治力度,道路两侧广告牌匾应符合规划要求,与建筑风格相协调,清理道路沿线违法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标牌,及时拆除、更换影响镇容环境的广告牌匾。

4.治理乱搭建。严格控制道路红线,依法查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杜绝未批先建、乱搭、乱建、乱挂行为,清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含太阳伞、折叠篷等),重点清理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整齐有序的要求,规范户外用电、通讯等缆线设置,加快实施各类电力和通讯网线下地工程,消除空中“蜘蛛网”。

5.治理不文明行为。加强对行人乱穿马路、乱扔垃圾、乱丢烟头、沿街谩骂等不文明现象的整治,及时劝阻纠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的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四、政策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精致城镇赋权增能减负。转变精致城镇政府职能,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等职能,支持精致城镇在机构限额内综合设置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建立健全精致城镇权责清单和事权准入制度,持续深化规范“属地管理”,明晰区街职责;完善交办事项准入机制,区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交由精致城镇承担,确需交办的,要严格按程序批准后实施,并为精致城镇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人员支持、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完善精致城镇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运行、有效监督。由精致城镇政府承担更方便有效的区级服务管理事项,按省市有关规定依法下放,并制定目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牵头,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二)加强用地支持,盘活土地资源。合理确定精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留足发展空间。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精致城镇倾斜,区级层面按照土地跟着项目走原则支持精致城镇建设。鼓励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和荒地、废弃地开发利用,支持开展土地整理,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基础上,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优先支持精致城镇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等部门单位参加〕

(三)改革财权制度,强化资金扶持。合理划分改革创新财权制度,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精致城镇辖区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属市以下部分,除国家和省规定有明确用途外,其他全部用于精致城镇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公司财团等社会资本以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金融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四)引进优质人才,畅通交流渠道。配足干部队伍。关注小城镇用人需求,在人员编制上给予精致城镇重点倾斜,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推广乡村中心校模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区管乡用”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服务乡村。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引导规划、建筑、园林等设计人员入乡。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责任单位: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牵头,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单位参加〕

(五)做强特色产业,强化产业支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项目、国家和省、市、区重点项目布局、大城市产业转移优先向精致城镇倾斜,推动产业项目在精致城镇落地。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增强街道造血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产业支撑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牵头,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统筹发展)、党政办公室(宣传)等部门单位参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街道作为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当地实际统筹编制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出台有力举措,全面全力推进,同时要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强化力量配备,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抓实抓好精致城镇工作。

(二)加大投入,强化物质保障。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有利于精致城镇发展的配套措施,在资金、土地、人才、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加强对精致城镇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查,强化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精致城镇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强化对街道、区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建立日常督导考核机制,每月一调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深入宣传,强化思想保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精致城镇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新思路、新举措。同时,注重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精致城镇建设良好氛围。

来源: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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