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4-23 10:00:13 阅读量: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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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司法局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机制,提升建设水平

一是制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有序推进落实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二是印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全面加强对全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助力经济发展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扎实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经梳理,形成12个部门982项权责清单目录,向社会公示,并录入“吉林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平台”进行规范化动态管理。二是实现专班服务,确保各类审批业务专班对接全覆盖。细化市场经营、公共服务、项目审批、功能保障4个工作组的职能分工,全方位打造“全绿色”审批通道有效激发了市场发展活力。三是推进适老服务,建立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工作制度。在优化办事大厅现场设施布局、开设“无健康码通道”、提供扶老助老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同步推行上门指导、上门网办、上门送证等专项服务,最大程度满足了老年人办事需求。四是建立完善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目前,我区共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66条、年度报告60条、公开制度67条、履职依据127条,创建法定主动公开152条链接,高标准完成了“归集、分类、主动、高效、透明”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和《长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办法》,并根据新修订的内容及时调整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二是制定实施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流程、专用文书和专用章制度及专人专柜卷宗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化建设。三是认真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区共统计汇总证明事项68项,意见均为保留,其中建议实施告知承诺制16项。四是我区先后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多次专项清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五是完成对《经开区权责清单目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目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善经济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做好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以案促改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明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开展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内容。四是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三个工作方案”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及配套建立的“一案三书”制度等,并在具体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五是积极做好我区“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年共开展执法抽查167件次。六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7处和特聘行政执法监督员13名,全部持证上岗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七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内部执法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提高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五)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举办讲座培训。6月初,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15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培训从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具体行政行为等方面做了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讲解,并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成效明显。7月,组织开展2021年度我区行政执法人员暨法制审核人员云培训和考试工作,共有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244人报名培训,考试通过人员202名,通过率达82.8%。

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制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意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文件,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责任落实体系,全区各责任部门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化解纠纷

一是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办理完结。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组织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制作需化解的行政复议案件清单。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涉诉“五项指标”及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任务落实和相关整治工作。五是认真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今年以来,我区共出庭参加13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六是为有效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研究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七是先后完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行政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情况等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全年行政复议案件在全国复议平台的录入工作。

(七)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发挥重要作用

我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为管委会各部门、四街一镇、区属国有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 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同时为全区规避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顾问团队共计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407份,参加主任办公会议3次、各类专题会议143次,接受信访咨询8次(件),合计接受各部门各类咨询累计百余次,参与诉讼类案件61件,参与行政非诉执行类案件3件。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多数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个别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方面,追求效率,不注重程序,导致程序违法发生;证据意识方面,不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全;适用法律方面,不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适用法律依据不当。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把依法执法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经开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当中,并于2021年8月27日和9月3日分别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并邀请党校老师专题授课;2021年9月3日召开了党工委会议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情况,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方面

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四、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我们将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构建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为目标,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公开、定期清理和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三)强化执法队伍高效管理。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施和管理,从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等多方面实行全方位、信息化监管。适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办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等工作。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制度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从完善案件办理、文书规范、卷宗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出庭应诉行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和被纠错案件的剖析整改工作。

(五)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推进法律服务及风险把控工作前移,不断激发法律顾问处理涉法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管委会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优质服务。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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