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涂层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14 14:20:33 阅读量: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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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涂层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盛泽镇涂层企业有序、规范发展,实现产业有机更新,坚持微更新和大更新相结合,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涂层企业专项整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经济和环境相向并行,协同发展的美丽盛泽。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涂层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四提升四降低”:产业能级提升、绿色发展提升、治理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提升;低效企业降低、碳排放量降低、排污总量降低、安全风险降低。推动涂层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打造环境友好、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建设现代化专业涂层产业园区,形成高水平产业集群,推动盛泽镇涂层企业、纺织行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持续开展VOCs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规范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雨污分流要求。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合理布置生产场所,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加快“智慧安监”改造。提升设备安全,配套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对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危废贮存相关设施应及时完善环保、安全手续,建立环境应急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大力推动产业升级。落实项目准入制度,不得新增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建立“亩产论英雄”和“科技论英雄”发展机制,对综合排名后30%的企业逐步淘汰。鼓励更新升级,推进园区化改造。积极推进园区化建设,打造示范园区,全面落实安全环保改造,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深入开展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依规履行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扎实做好危险建筑整治工作。

四、组织保障

成立2个盛泽镇涂层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对全镇涂层企业进行宣传发动、执法整治和验收督查。

行动工作一组:

组     长:徐惠林  盛泽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洪  亮  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何海华  政法办副主任

           金国华  建设局副局长

           张晓昊  综合执法局一大队大队长

           周  玺  经发局副局长

           孙国华  盛南派出所副所长

           金敏侠  政法办消防安全科副科长

           叶志刚  综合执法局盛南中队副中队长

           朱  铭  综合执法局环保科副科长

           周  阳  党政办宣统科科长

           朱建国  盛泽供电所所长

           鲍惠荣  涂层商会会长

行动工作二组:

组     长:张建华  吴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沈小林  政法办主任

成     员:施  荣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  雷  政法办副主任

           何长江  建设局副局长

           陈明源  经发局副局长

           倪红根  盛泽派出所副所长

           关云龙  政法办消防安全科科长

           林玉杰  综合执法局环保科科长

           黄  超  综合执法局盛东中队中队长

           周  阳  党政办宣统科科长

           朱建国  盛泽供电所所长

           陈惠林  涂层商会秘书长

五、工作保障

(一)限期整治,督查指导。各执法整治组在区域内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环保不达标且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开具执法通知单,责令1个月之内整改到位。各执法整治组对辖区治理情况开展常态跟踪,落实“一企一策”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二)三个一批,分类整治。结合整优提升、“三治”、城乡规划优化发展等工作,对全镇涂层企业开展分类整治。优化完善一批。对手续完善、经营规范、综合评级A或B类的企业,各执法整治组要加强服务力度,积极打造标杆企业,引领涂层企业发展。原则上,各执法整治组打造不少于2家标杆企业。整治提升一批。对自愿转型升级、手续基本完善、经营相对规范、综合评价C类及以上的企业,各执法整治组要强化提升改造,落实安全、环保、经济等各项要求,推动企业积极开展整治提升工作,督促企业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持证排污。淘汰关停一批。对既有建筑安全不达标,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等级C-、D类或未评级,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各执法整治组要强化执法,严格按照《吴江区“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流程(试行)》要求,于2022年12月底前依法取缔,做到“两断三清”。

(三)强化跟踪,及时反馈。各执法整治组之间应加强沟通交流,以周报、月报、专项报告等形式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验收督查组成员定期赴现场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任务节点有效掌控,协助企业做好标准化整治、规范化提升,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部门协作,持续提升。镇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动态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经发部门要大力推动涂层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标杆企业、标杆园区建设;政法办要持续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综合执法局要落实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督促企业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行政服务局要加大企业审批服务力度,协助企业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建设局和“三治办”要通盘考虑规划建设思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市监局要加大对特种设备监管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涂层企业整治不断深入、涂层企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存在反复的企业进行通报,纳入安监、环保等重点监管名单,做到长效管理,保障整治效果,确保实现“四提升四降低”。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涂层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持续开展VOCs整治工作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鼓励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减少甲类溶剂(甲苯类)使用量,支持DMF等水溶性溶剂的开发和使用。

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3.规范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和管理。企业应针对治污设施建设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管理台账。企业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坚决杜绝偷排、漏排。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60mg/m3,甲苯≤10mg/m3。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2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6mg/m3(1h平均浓度值)。

4.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资源共享,实施集中治理,开展VOCs环保管家服务和园区监测评估,建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统一管理,树立行业标杆,引导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升级。

二、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1.全面规范化整治。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企业应当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厂区醒目位置公示雨污管网分布图(包括走向、法定排口、排口位置)。

2.分类做好水污染治理。冷凝水、冷却水优先回用或者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未接通主管网前,企业需定期将厂区生活污水清运至污水厂处理。雨水优先高空排放,初期雨水必须接入工业污水管网,做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作,按照降雨深度15mm收集,收集池大小原则上按照每亩需要收集的场地10立方米设置,雨水口非雨天不得往外排水。脱附水必须全部回用至喷淋塔或者按照危废进行处置,不得外排。

3.加强水环境管理要求。规范雨污管网标识走向,工业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需设置标牌,安装阀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设置方便采样位置。开展“一企一表”工作,对水资源使用、排放各环节(包含自来水、工业水、蒸汽、工业污水排口、雨水排口、脱附废液等)安装流量计进行计量,并形成各类台账。

三、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明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环节责任人,签订并落实《苏州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守法管理告知书》《苏州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告知书》。

2.开展网上申报。企业应及时、如实开展网上动态申报登记,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规范申报。不得擅自违法处置废包装、废胶水、脱附废液等危险废弃物。

3.推进企业危废规范化建设。企业应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

1.规范厂区布局。企业须合理布置厂区厂房、仓库、办公室等构筑物位置。打浆房、仓库独立设置,用实体墙分割,甲、乙类仓库要求满足仓库安全间距。涂层车间、打浆房、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满足良好的通风条件,保证消防通道应时刻畅通。对于影响安全生产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

2.加强危化品使用管理。生产区域的打浆房、中间库危险化学品库存不得超过两天用量,并严格执行政府规定使用的两种溶剂甲苯和DMF,其它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得使用。

3.提升设备安全。企业须选用合格的设备,确保满足防火防爆、泄压、防静电等涉化安全要求。涂层车间、打浆房、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并与事故风机连锁。涂层机箱体内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涂层机、打浆机应进行静电接地。搅拌器有加温、加压、加热的一律取缔,搅拌区域和仓库要独立分开并保证安全。

4.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及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危废仓库的环保、安全手续。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应急制度,做好应急事件响应。

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

1.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对于涉及主体生产环节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作为该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一并履行环保安全等项目建设手续;其余不涉及主体生产变化的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应作为环境治理项目,履行环保安全相关项目建设手续。

2.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企业应当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

3.加强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企业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4.加快“智慧安监环保”建设。全面推进生产环节数字化改造,智能化集控,安装烟感报警、视频监控、工况监控、排放浓度监控等前端设备。到2022年6月底前,所有涂层企业完成前端设备的安装和“智慧安监环保”数据的接入,实现云监控全覆盖。

六、大力推动产业升级

1.落实项目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特别管理措施(试行)的通知》和各行业规范准入条件,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不得新增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2.依据亩均税收情况。依托苏州市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利用信息系统为载体平台,建立“亩产论英雄”和“科技论英雄”发展机制,亩均税收高于10万的企业在高质量发展政策、上级相关扶持政策上优先支持,对亩均税收低于5万的企业列入整治,两年整治不到位的列入淘汰名单。

3.鼓励更新升级。鼓励企业将环评等级高的设备技改为环评等级低的设备。鼓励企业原地技改和整合技改。鼓励有条件的A、B类企业进行兼并整合(整合后不少于6条线,特殊情况除外),同步推进园区化改造,建设标准化厂房。

七、深入开展既有建筑安全管理

1.严格落实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产权人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既有建筑,其管理单位为使用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规范自身建筑使用行为,依规履行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2.认真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既有建筑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安全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既有建筑安全自查。

3.扎实做好危险建筑整治工作。对于疑似安全隐患的建筑,安全责任人应按照按照《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进行整改。对于隐患较大的建筑,安全责任人应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经鉴定后确认为整体危险或局部危险的建筑,应采取有效措施,并限期完成。

八、积极推进园区化建设

1.打造示范园区。大力推进园区建设、改造和新建高标准车间、引进高技术的设备,提高生产产品的高附加值。积极利用原有工业用地、“退二优二”腾退空间重新开发利用土地,建设后整理园区,引导后整理企业搬迁集中。对新建厂区进行安全评估和落实,打造一批涂层行业的标杆企业,推进涂层行业的高标准建设。

2.鼓励提升改造。鼓励标杆企业牵头打造标杆园区,工艺先进、管理规范的涂层企业组团打造精品园区、涂层企业相对集中区域集体提升打造地区聚集区等各种类型园区。鼓励上市公司、科研机构、政府投资平台和企业通过转让、拍卖等途径取得土地,采用混合所有制、工业地产等新模式,合作建设涂层园区。

全面安全环保改造。落实安全、环保各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环保、安全台账制度,配好污染防治设施和危废仓库。改造原有厂区,合理调整空间布局,提升环保设施效率,规范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要求企业按规定安装消防设备、浓度报警、视频监控、污染物排放监测、工况用电监控等设施,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完善云监控指挥平台,实现对涂层企业全覆盖。

九、建立健全落后企业退出机制

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环保、经济贡献、守法情况、重大隐患的方面,建立健全落后企业退出机制,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按照“散乱污”的整治要求予以取缔,各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落实“两断三清”,撤销各项审批手续,取消涂层生产经营许可。

1.对综合评价C-、D、未评级的和亩均税收低于5万的企业列入整治,两年整治不到位的列入淘汰名单。

2.对危化品存储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风险、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等设施设备、生产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列入淘汰名单。

3.对安全环保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一年之内未完善手续的列入淘汰名单。

4.对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问题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发生严重安全环境违法行为(涉刑事犯罪)、发生重大突发安全环境事件、一年之内受到3次及以上安全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列入淘汰名单。

5.对规划工业区范围以外和列入“三优三保”等拆迁区域的企业,两年之内未搬迁的企业,列入淘汰名单。

6.对群众长期信访投诉,经核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列入淘汰名单。

7.对经营主体不清、层层租赁、管理混乱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列入淘汰名单。

8.对既有建筑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列入淘汰名单。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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