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重点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及电子商务重大项目,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的通知》(粤商务电字〔2016〕1号)、《中共肇庆市委关于制定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服务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一)强化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大力实施国家“互联网+”行动,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对接发展,为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服务,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络直播及短视频带货,开创线上内销新渠道。加快公共技术平台建设,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
(二)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小组”,具体推动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把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强化措施,努力构建三大产业完备的电子商务体系,推动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一)大力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推动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一是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在我区优势行业的应用和发展,以重点行业应用为先导,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二是大力推动公用事业相关单位应用电子商务,实现水、电、气网上缴费,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医疗、旅游、交通等服务的“一卡通”工程,逐步扩大电子商务在城区管理、运行和综合服务中的应用范围,促进城区信息化建设。
2、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一是支持传统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围绕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管理信息系统等环节,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现运营环节应用自动化和智能化。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建设面向行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平台。三是鼓励广大中小企业发挥专、精、特、新的优势,使企业尽快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网络体系。四是支持传统企业加强与新兴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国内销售市场。五是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
(二)重点扶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电子商务标杆企业发展。
1、加大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兼并联合、企业上市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本地优势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培育,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集聚成型,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企业。
2、推进电子商务交易及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培育一批地方特色突出、具有示范性、公共性或产业带动明显的电商平台,包括自建商城、第三方电商平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资讯服务平台等项目。对运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集交易、订单、客户、供应链管理等业务流程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对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可供交易双方进行商品在线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按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情况给予扶持。
3、鼓励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奖励工商企业运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贸易业务。
(三)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一是推进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推动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积极研发、推广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射频识别、二维码、红外感应器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整体应用,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物联网企业加强对接,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二是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发展制造业网络直销(M2C)、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物联网应用等电子商务新模式,积极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交易”等经营模式。支持开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网上培训等新业务。三是鼓励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等优质直播运营商为区内企业进行带货推广,推动我区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我区消费经济提质扩容。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肇庆高新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自2022年起至2024年,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3000万元,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培育电子商务标杆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融资做大做强,营造我区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奖励资金。具体相关扶持事宜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五)完善配套政策服务。
1、加强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统筹全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基地、配送中心规划布局,对纳入规划的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
2、加强电子商务相关行业组织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肇庆高新区电子商务数据库、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分析系统,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研究、统计、预测等服务。
三、完善各项保障机制,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管理
(一)拓宽产业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有效抵押物范围;开展电子商务“供应链融资”,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规范提升中小型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的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
(二)加强和完善电子商务的监管。
1、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行为规范和准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制定规范我区电子商务市场行为的相关准则。研究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设。
2、加快建设和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信用资源共享机制,改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环境,营造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秩序,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来源: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