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三治”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时尚之都·美丽盛泽”建设,激励全镇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人员在推进高质量“三治”工作中比优争先、走在前列,现制定盛泽镇2022年度“三治”考核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全面推进“三治”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求,以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安全发展城市建设等为工作导向,提高思想站位、强化组织保障、推进长治长效,全面系统治理违法建设,全力实现全域违建“清零”。
二、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社区)、“三治”办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农村辅房违建“清零”工作
在各村(社区)全量上报的基础上,对四个阶段的拆除进度进行考核,对应完成至总量的20%(4月末)、50%(6月末)、80%(8月末)、100%(10月末,下同),同时相应完成“三治”平台销项工作。
(二)农村作坊违建整治工作
各村(社区)按照“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的原则,排查所辖区域内,用于租赁、仓储、生产、经营等形式的违章搭建,做好全量上报。同时,按照四个阶段20%、50%、80%、100%的总量完成比例,对该类违建进行拆除,相应完成“三治”平台销项工作。
(三)“违法建设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
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零存量、无新增、优管理”的原则,各行政村加快完成所辖区域内所有自然村的违建清零工作,做到无存量违建,无新增违建,拆后土地即拆即清、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利用率达60%以上。
四、考核奖惩
(一)违法建设治理示范村创建
1.完成一个自然村创建的,奖励5000元。
2.年底统计各行政村辖区内治违示范自然村的完成率,完成率达30%的,奖励5万元;完成率达60%的,奖励10万元;完成率达90%的,奖励20万元。
以上考核经费发放至各行政村(社区)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二)“三治”平台销项
在1至10月的四个工作阶段,各村(社区)需分别完成总拆违任务量的20%、30%、30%、20%,以此为基础进行考核:
以“三治”平台销项数据为依据,将实际拆除点位的已销项面积作为完成量,以每平方米2元进行补助,考核费按阶段考核节点发放。根据每个阶段的销项数据统计,若完成量达到或超出任务量,则按完成量全数发放考核费;若完成量未达到任务量,则按完成率(完成量占任务量的比例)核减考核费(即:考核费=销项完成量×2元/平方米×完成率)。
此项考核费奖励至各行政村(社区)的村、社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分配方案由村(社区)负责人制定上报。
对违法建设治理示范村创建推进不力、或连续两次销项考核不达标的村(社区),将进行通报,由村(社区)负责人向片区片长进行书面汇报并进行工作表态;对全年无创建成果、或连续三次销项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村(社区)书记及班子成员由组织部门、纪委进行约谈,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保障组及平台销项人员的考核
“三治”办保障组和平台销项人员(非编制人员)的考核主要从“三治”工作推进情况、销项的完成率、工作态度等方面综合考核,考核周期与村(社区)同步,“三治”办对相关人员评定等次:第一等次奖励10000元;第二等次奖励8000元;第三等次奖励6000元;第四等次奖励4000元(其中“三治”工作推进情况占50%,销项方面占30%,工作态度占20%)。
五、年终评优
按照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综合工作完成质量和效率对上述考评单位和个人进行年终评优考核。
该考核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本考核办法由镇“三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