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21〕8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21〕6号)、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藁政办发〔2022〕2号),切实解决经开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坚持“优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申请户,再行其他家庭申请户;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军队退役人员家庭优先提供保障,再分配其他家庭申请户。”的分配原则,现场摇号分配。配租成功的家庭需提供纸质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房源为:“保利堂悦”住宅小区项目配建的保障房,位于小区一期14号楼、二期8号楼,面积55.87-89.18平方米,共计94套。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严格按照《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保障性住房申请须知》进行申报。
四、申请、受理、审核流程
本次申请为现场提交申报资料,提交资料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申请人需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房官方邮箱下载申请表格,邮箱:jkqbzf@126.com,密码:Jkqbzf123(注:密码首字母为大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属居委会完成受理、审核工作,各居委会需对上报的预保障对象,经征询民政局、公安局、税务局、工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复核,并在政府网站、掌中藁城公众号、各社区居委会公示7天。
五、房源分配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按照申报家庭情况进行分类,通过摇号形式将房源分配给保障对象。在本批保障房分配中,纪检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公证处负责公证,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
六、补贴标准及租金标准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数额,按照核定的市场租金减去补贴租金后确定的数额缴纳。
补贴标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内100%予以补贴;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每年核定公布的市场租金的70%缴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按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乘以市场租金的70%进行计算,并缴纳租金。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米7.5元(参照藁城区执行)。
七、房屋配租
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在政府网站、报纸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发放《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保障对象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入住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配租的保障房小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
来源: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