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化工产业园区生态、低碳健康发展,保障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公平负担”原则,依据成本测算结果,参照国内其它市标准,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制定园区企业征收污水处理费标准。
二、决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
四、重要举措
分档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达标排放标准的企业污水处理费按基准值收取。按收费标准COD、SS、TN、NH3-N、TP,每超过一档分别在基准价上累加相应费用。
五、关键词解释
实行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达标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的企业污水处理费按基准值收取。其中,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95元/m3,化工污水处理费为18.80元/m3,染整污水处理费为5.5元/m3,一般工业污水处理费为3.5元/m3。
工业企业多因子收费标准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文登区发改局王学杰,电话:0631-8982410
来源: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