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泉州经开区〉工作进行公告,并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划范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泉安公路,南至324国道、324国道复线,西至曾岭村,北至紫帽山南麓。
功能定位:以发展都市型工业为基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产业综合区。
规划规模:可容纳居住人口13.3万人,可容纳就业人口7.15万人。用地规模为1250.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为1187.12公顷。
规划结构:“两核两带三片”。
两心:即以两个园区的管委会为综合服务配套中心为“核心”;
一带:以国道324西段——崇宏街与吉泰路为载体形成的两条产业“发展带”;
三片:产业综合片区、居住服务配套片区与技术密集片区。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泉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萌萌
联系电话:0595-22353053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招商服务大楼
(2)环评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774574315
传真:0591-83571272
邮箱:349610569@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在规划初步分析、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及规划背景等资料、现场踏勘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②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③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④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⑤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⑥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⑦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公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泉州经开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泉州经开区规划实施和园区内企业运行的意见。
对本轮开展泉州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下阶段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来源:泉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