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桂政办发〔2021〕122号)任务要求,推动南宁综合保税区进一步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抓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大机遇,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结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相关试点任务要求,以南宁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核心区、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建设为重要抓手,围绕打造面向RCEP的加工贸易制造中心和研发设计中心的规划要求,统筹推进精准招商、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综保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支撑带动作用,努力将南宁综保区发展成为全市乃至全区对外开放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发展目标
结合海关总署绩效评估和自治区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安排,在“十四五”周期内,以三年时间开展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力争到2023年,二期开发顺利验收,招商引资完成基本布局,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跨境电商形成规模,保税物流突破瓶颈,创新业态有序推进,综合排名和主要指标取得明显进步。
——综合排名进入前列。2023年度,发展绩效评估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国排名前50位。各项主要指标健康发展,基本消除弱项短板。
——产业支撑明显提升。加工制造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项目支撑作用不断强化。至2023年底,力争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对外贸易显著增长。至2023年底,实现进出口总值超过630亿元,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超过500亿元,保税物流货物进出口总值超过10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超过3亿元,力争实际利用外资达到0.5亿美元。
——二期建设全面完成。于2022年按期完成二期建设并通过验收。至2023年底,综合保税区围网面积开发率达90%以上。
——业态创新取得突破。至2023年底,跨境电商业务有新模式,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达到65亿元,推动保税维修业务和保税研发业务在综保区内开展。
——集聚效应显著增强。至2023年底,实现新增引进龙头企业(年产值超10亿元)3家,年度活跃企业数超过200家,年度从业人数超过3000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三大重点产业发展
围绕南宁市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核心区、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三个重点平台,加快推进出口加工制造业、跨境电商、智慧物流三大重点产业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1.实施精准招商。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四区”叠加政策优势,依托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重点针对液晶显示屏、声讯设备、存储芯片、智能设备等电子信息产业,实施跨境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线上招商,争取2021-2023年每年引进1家产值10亿元以上的出口加工型龙头企业。(排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责任单位:投促局、南宁综保区管委会、招商公司)
2.围绕“项目为王”推动外贸企业发展。以11家亿元以上加贸企业为重点抓手,围绕投资协议做好服务。加快推进合发兴中药材初加工产业生产基地、综合保税区中药材加工产业园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推进中韩产业园、湖南奥美德、安徽云朗等新入区企业加快建设和投产,服务鑫尔泰等加贸企业尽快履约达产,加快汇通产业园邦莱、嘉博投产进度,鼓励纳顷、陆洲电子提升产能。督促和泰产业园东惠触控显示屏生产项目、京川光电OLED屏和电容屏的玻璃盖板项目、京睿电子手机屏幕总成智能穿戴手表及周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宏泰胜电子手机屏幕总成智能穿戴手表及周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等4个项目尽快入区投产。(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经发局、投促局、高新开发集团公司、招商公司)
3.推进跨境电商稳步发展。完善保税仓、分类监管仓等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借鉴外省“一区多功能”创新模式经验,整合提升一般贸易、内贸等多种业务模式的集成监管效率,为拓展1210进口、9810进口等新业务和新业态创造条件。扩大与东盟国家的电子类、百杂类等产品的B2C直邮出口规模,形成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集聚区。鼓励企业开展保税加工成品转电商销售(BMC)业务,支持电商与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融合。(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经发局、高新开发集团公司、相投公司)
4.加快物流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开发建设,到2021年,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项目一期实现运营,二期建设初具规模,三期启动建设前期工作;2022年,完善中国—东盟多式联运体系,推动新中保税智慧园顺利运营,加快易商物流园、普洛斯物流园、光合谷物联智慧园、新科苑等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实现中国—东盟特色商品汇聚中心(一期)部分体验馆投入运营,支持并推动三期及科创苑等项目招商工作,借助RCEP生效的契机和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产业的发展,将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打造成为中国面向RCEP的国际物流枢纽和产业高地;2023年,三期部分项目投入运营,加快园区分拨中心、冷链中心、智慧供应链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等四个重点项目的建设,同时携手2家国内外大型品牌龙头供应链企业、引进7家供应链业务运营商家入驻园区。二是完成万纬金海物流园三期建设,到2021年,完成物流园主体结构施工;2022年,全面实现竣工运营。(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财政局、建设房产局、自然资源分局、土储中心、行政审批局、城管局、经发局、投促局、高新开发集团公司)
(二)推动业态创新
5.鼓励开展研发业务。鼓励烯宝声开展研发业务,推动众册生物实验室项目设立账册并开展业务,引进巨星医疗到综保区开展研发项目。(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科创局、市场监管分局、经发局、投促局、招商公司)
6.推动维修业务发展。推动蓝水星扩大维修业务,加快广东智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保税维修+加贸”中小尺寸液晶电视生产项目投产进度。通过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维修企业开展维修业务,拓展现有企业服务领域,延伸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经发局、投促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公司)
7.拓展服务外包业务。继续鼓励蓝水星等企业扩大软件测试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经发局)
8.深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工作。指导拓航用好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动员更多企业参与试点。鼓励区内格思克、蓝水星、亿安捷等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展委托加工业务,积极承接国内市场订单,提升国内市场业务量。(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税务局、经发局)
(三)加快园区建设
9.加快推进二期建设和整改工作。2021年,配合制定上报《南宁综合保税区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和规划范围优化调整方案,推动与广西新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用地调整协议的签订,落实征地拆迁和部分土方平整工作。2022年,完成与广西新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土地置换及纳入围网工作。解决用地指标、林地指标等问题,完成土方平整工作,并全面开展二期围网、巡逻道、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2年按期完成二期整改建设工作并实现验收。积极开展二期产业布局和招商引资工作,探索推动各县区参与共建南宁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开放合作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财政局、建设房产局、自然资源分局、土储中心、行政审批局、城管局、经发局、投促局、招商公司、高新开发集团公司)
10.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到2021年华兴路、那浪路、利华路等园区主干道基本贯通,商务中心(金海大厦)、商品展示中心(银海大厦)等配套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周边生活、消费、服务等配套设施加快建设。到2022年园区全部完成征拆任务,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23年围网内基本完成开发建设,开发率达90%以上,配套产业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趋于完善。(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财政局、建设房产局、自然资源分局、土储中心、高新开发集团公司)
(四)提升监管水平
11.提升信息化协同水平。利用南宁高新区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加强综保区监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提升通关效率和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实现全流程信息化智能通关。积极配合自治区建设综合保税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该平台加强与凭祥口岸、南宁机场、南宁国际铁路港等国际物流通道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科创局)
12.加强区内外联动。围绕重点产业,加强与发达地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市的产业融合、互补、联动式发展。充分用好北部湾经济区综合保税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广西其他综保区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经发局)
13.实施分类监管。向重庆、钦州等地综保区学习分类监管方案,与属地海关共同推进分类监管业务开展,建立业务流程和指引,拓宽综保区业务范围,为二期调规后北港集团的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汇通产业园等纳入网内的各类企业继续正常经营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高新开发集团公司)
14.复制推广创新制度。继续推动落实南宁片区下达的各项试点任务,做大保税维修业务,支持拓展再制造业务,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保税展示等业务。依托中国—东盟特色商品汇聚中心和南大门跨境电商保税直购中心,试点区外保税展示业务,拓展综合保税区展示交易等非围网功能。积极向其他同类地区学习,争取每年至少推动实施1项创新制度或者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
(五)弥补海关绩效考核的指标短板
深入研究海关绩效考核的量化指标和辅助指标,分析南宁综保区当前存在的外资、物流、税收、违规案件、科技创新、活跃企业数量等一系列短板,加快制定和开展针对性措施。
15.强化规范经营。通过入区投资协议约定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与属地海关、外汇管理部门配合,建立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规范企业运营管理,防止走私违法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以及其他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严重违法行为,确保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投促局、经发局、招商公司)
16.推动贸易物流发展。通过调整跨境电商政策,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开展1210、9810等模式业务,提高保税备货模式的业务量和占比,拓展保税进口、B2B直接出口业务。争取出台保税物流业务的扶持政策,开展物流贸易企业精准招商,积极动员南宁范围内有物流贸易的企业入驻南宁综保区,或者通过“一照多址”政策到综保区注册,在南宁综保区办理通关手续,提升物流贸易相关指标。(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
17.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积极与第三方创新服务机构合作,加强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培育,提升专利产出。支持亿安捷、鹏杰盛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改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借助高新区创新优势,引导更多研发机构、研发项目入驻。(责任单位:科创局、市场监管分局、南宁综保区管委会)
18.提升其他短板指标。督促外资项目或企业加快资金到位进度,提高实际利用外资水平。加强辖区排查,将范围内有外贸业务的企业注册地址及海关代码变更为南宁综保区,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提升活跃企业、税收、经营收入等指标数值。(责任单位:南宁综保区管委会、投促局、招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高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南宁高新区促进南宁市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统筹做好南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推动任务落实,定期就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立足自身职能,聚焦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指派专人负责,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政策导向,加强沟通协调,谋划好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举措。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定期评估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来源: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