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文化出口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文化出口基地考核评价制度(试行)》(云商服贸〔2020〕16号),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开展了云南省文化出口基地评审认定工作。
经地方申报、专家初审、部门复核和党组会审议等程序,拟认定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为云南省第一批文化出口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5日-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
联系人:张艳芳、段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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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