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绍兴市关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为统领,全面推进我市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率先走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智造强市之路,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开发区(园区)工业用地为治理对象,以“低散乱污”企业用地和集体工业用地整治为突破口,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为导向,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清理减量、优化存量,倒逼牵引产业布局有机更新、企业形态迭代赋新、体制机制动态革新,腾换发展空间,提升产业品质,奋力打造经济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为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诸暨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全市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成为开发区(园区)改革提升2.0版先行地。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以上,亩均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企业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隐患动态清零,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遏重大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企业绿色发展、本质安全、现代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重点突出,分类整治。重点聚焦亩均低效、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问题隐患,开展工业用地普查,形成治理清单,严格执法查处,因地制宜实施整治。
(二)规划引领,优化资源。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持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完善要素优化配置机制,规范决策机制和操作程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三)数智赋能,一码管控。深化数字化改革,依托“园区管家”应用系统,对工业地块进行统一编码,叠加土地信息、资源配置和经济数据,实行动态管控,一“码”掌握家底。
三、实施路径
(一)范围对象
重点面向全市开发区(园区)工业企业用地开展全域治理,并以此为基础,向全市域事实存在的乡镇级工业集聚点扩面,实现全域治理提升。重点治理对象为:
1.亩均低效企业用地:原则上为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工业企业用地。
2.“低散乱污”企业用地:存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乱搭乱建等较大违法违规违章或问题隐患的企业用地。
3.集体工业用地:存在无合法用地手续、土地利用率低、建筑结构老化、安全环保隐患大、管理松散、信访问题多发等情况的村集体工业用地。
(二)工作步骤
按照“陶朱街道试点、全市域推广、全面总结提升”的思路实施。分阶段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2021年):陶朱街道试点
2021年,以陶朱街道作为试点区域先行组织实施,争取率先突破、形成经验。集中开展陶朱街道工业用地及企业调查,形成治理清单,制订出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落实问题闭环管理。
第二阶段(2022年):全市域推广
在陶朱街道试点先行突破基础上,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工业全域治理,地毯式摸排工业用地情况,制定行动计划和治理清单,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落实闭环化治理,全域推行“一码管地”,全面接入“园区管家”。
第三阶段(2023年):全面总结提升
2023年,全面总结全市在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执法查处,科学系统治理,实现整体跃升。
(三)方法路径
1.整治提升一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亩均效益较低,或存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违章或问题隐患情况,通过精益管理、产品升级、数字赋能以及环保、消防、安全整治等手段实现改造提升。
2.拆除重建一批。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亩均效益低、整体建筑质量差的工业企业用地,灵活运用政府收储、征迁、市场运作、先租后让等方式予以拆除重建,提升整体形象品质。
3.功能转型一批。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工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及用地,通过有机更新、复垦复绿、试行新型用地、改建公共设施等方式予以功能转型。
4.关停退出一批。对存在落后产能的企业,按照相应法律规定严格查处,对通过整治仍无法达到环保、消防、安全等验收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开展开发区(园区)工业用地大普查,由相关部门会同开发区(园区)及相关镇乡(街道)清查核实地块权属性质、亩均效益、企业现状、安全环保消防达标等情况,形成治理清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摸排工业用地规模、分布、权属、性质等情况,全面掌握工业用地底数,形成工业用地底数清单;经信部门负责摸排工业用地企业经济效益与亩均产出等情况,形成亩均低效治理清单;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摸排工业用地企业生态环境问题隐患,形成环保治理清单;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摸排工业用地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形成安全生产治理清单;消防部门负责摸排工业用地企业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形成消防安全治理清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实施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相关镇乡(街道),下同,不再列出)
(二)严格执法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查处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规划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予以坚决查处。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开展开发区(园区)工业企业环境整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坚决消除环保隐患和环保黑点。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确定重点监管对象,依法用足处罚、“三停”等倒逼手段,震慑安全和消防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大企业无证照经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税务部门要依法加大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三)实施分类整治。按照“市级统筹、园区(镇街)落实”工作原则,分阶段确定治理目标任务,按照“一地一企一策”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因地制宜明确治理路径。制订专项政策,对土地收储、老旧低效地块改造、闲置厂房盘活、企业退出补偿、落后产能淘汰等给予分类扶持。根据企业发展现状,按照“整治提升一批、拆除重建一批、功能转型一批、关停退出一批”等“四个一批”要求开展分类整治,同时对问题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盘活土地资源。探索国有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实施路径,以要素盘活和规划管控为重要抓手,以政府主导和原用地单位自主实施为主要手段,限定有机更新范围和对象,规范决策机制和操作程序,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按照“房地分开、单独评估、合并补偿”原则开展政府收储,分年度确定国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储片区指导价格,由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机构作为专门融资平台,为治理地块收储、拆迁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原用地单位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申请实施“零增地技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五)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不折不扣执行《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85号),对亩均低效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差别化用地、用能、用水、排污、金融、财政等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强化反向倒逼。修订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大资源差别化配置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金融办、财政局)
(六)推行数智治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在“一码管地”改革基础上,分批接入绍兴“园区管家”智慧集成应用系统,实现“一园式”数字化管理服务。鼓励开发区(园区)制定数字化园区建设方案、争创省级数字化示范(试点)园区,推广应用“园区大脑”,推动企业上云、深度用云、全面触网、整体智治。到2023年,全市开发区(园区)实现“园区管家”全覆盖,园区数字化治理水平全省领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数据中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和督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实施专班运作管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在市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相关责任部门、镇乡(街道)、开发区(园区)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多方合力推进。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步伐,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各项目标任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注重挖掘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鼓励干部大胆探索、勇于担当,完善容错免责、正向激励等配套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开发区(园区)治理有序平稳实施。
附件
诸暨市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诸暨市开发区(园区)工业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分管领导、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市政府工业经济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其他成员为市府办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市信访局、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开发委、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乡(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