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06 12:20:16 阅读量: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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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发〔2020〕2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25号)精神,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更加充分地发挥我市产业特色和开发区(园区)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特色错位竞争的开发区(园区)发展格局,为我市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习近平同志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和对衢州提出的“八个嘱托”,按照“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开放创新水平,提升产城融合水平,淘汰撤销一批,转型提升一批,整合优化一批,建设打造一批”的要求,坚持一切有利于改革发展,一切有利于形成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一切有利于整合融合聚合和合的原则,整合空间规划、改革管理体制、理顺机构职能、重组人员队伍、优化激励机制、焕发生机活力,推进开放创新和科技创新,真正为平台赋能,为衢州新一轮发展奠基。

(二)主要目标。依托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园区),按照牌子就高、政策叠加、范围适当的原则,保留原有国家级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牌子不变。推进全市开发区(园区)实质性整合,管理机构缩减60%以上,管理人员数量逐步缩减30%。市区整合形成衢州智造新城(以下简称智造新城)、浙江衢州智慧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智慧新城)2个开发区(园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等4个县(市)各整合形成1个开发区(园区),全市“2+4”平台全部进入省高质量骨干平台,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园区在全国年度考评中实现争先进位,充分释放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效应,打造数字经济、美丽经济、高端电子新材料等一批科技创新高地。

——2023年前,智造新城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大关,确保进入全省20个高能级战略平台(力争2022年完成),智慧新城确保成功创建省级高新区。

——2025年前,全市开发区(园区)形成以高能级战略平台为引领、高质量骨干平台为支撑、若干特色化基础平台为补充的高水平现代化平台体系。

(三)基本原则。

——有利于推进集中连片整合。实质性整合全市不同开发主体,形成空间相对集中连片“一个平台”、管理运行独立权威“一个主体”、集中统筹协同高效“一套班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政策、统一管理。按照“权责利一致”原则,兼顾好各整合主体利益,发挥好新平台与属地政府双方的积极性。

——有利于培育主导产业和现代产业集群。按照现代产业集群理念,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隐形冠军和单打冠军企业,持续提升平台产出效率,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建成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打造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全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生态链“多链融合”,全领域推进数字化赋能,全要素鼓励创新创业,全方位深化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前沿政策措施和创新试点项目在新平台先行先试,不断增强平台创新活力,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和优质资源,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有利于机构精简高效运行。合理厘定平台管理机构职能。按照“区内事区内结”的要求,经济管理职能充分授权,依法可采用委托审批、见章跟章、管辖授权、派出人员或派出机构等方式进行。最大限度剥离平台社会管理职能,让平台轻装上阵。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实际情况,精准理清厘定。同步理顺与平台相配套的国有企业关系,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整合,确保权责对等、灵活高效。推行“党工委(管委会)+”体制,实行开发区(园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一肩挑”,按照大部制、扁平化管理要求,精简机构设置,探索全员聘用制、末位淘汰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平台领导干部可与市级部门、属地政府交叉任职,干部人事打通,实现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与部门主动融入,充分融合,形成“一张皮”。

二、明确空间整合范围

(一)市区开发区(园区)整合范围。

市区整合形成智造新城、智慧新城2个开发区(园区),继续保留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块国家级牌子和浙江衢江经济开发区1块省级平台牌子。撤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省级平台牌子。

1.智造新城的范围。在现有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实际管理范围基础上,将衢化片区,柯城东港工业园区、衢江经济开发区划入,整合形成智造新城。新平台总面积121平方公里,新增面积61.5平方公里。范围涉及柯城区黄家街道、新新街道、衢化街道、花园街道、石室乡,衢江区樟潭街道、廿里镇、高家镇。

2.智慧新城的范围。在现有智慧新城基础上增加柯城区姜家山乡北侧地块、石华线以西约1公里范围(以村庄边界为界)、百家塘片区(320国道以北,常山江以南)和浮石片区(杭金衢高速以南,迎宾大道、23省道以西)。新平台总面积41.5平方公里,新增面积15.9平方公里。范围涉及柯城区白云街道、双港街道、姜家山乡、石梁镇、航埠镇、万田乡,衢江区浮石街道。

(二)有关事项。

1.整合提升后,未整合纳入的乡镇功能区向特色化基础平台转型或逐步淘汰。柯城区航埠工业功能区转型为特色小镇。衢江区廿里工业功能区转型提升为小微企业园,不再扩大现状工业用地,对其优质企业逐步搬迁进入智造新城。衢江区上方镇等工业功能区逐步淘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修编,调整优化未整合纳入的乡镇功能区土地利用规划。

2.整合提升后,对城市组团内开发比较成熟、具备城市功能的区块转化为城市街区,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合理进行用地功能调整。其中智造新城白沙片区彩虹路以西区块转为城市街区,移交柯城区政府管理。白沙片区白沙溪以西至彩虹路以东、柯城双西港片区、衢江新区老320国道以北的工业用地逐步退出工业用地属性,并通过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性质,以城市有机更新促进产城融合。

(三)县(市)平台的整合范围。

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以原省级开发区(园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分片区)为主体,撤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江山、常山三个分片区,整合提升一批、逐步淘汰一批乡镇工业功能区(园区)。

1.龙游县整合范围。在原龙游经济开发区9.7平方公里管理范围基础上,将龙游工业园区6.91平方公里、龙游低丘缓坡(东区块)3.51平方公里、龙游食品工业专业区11.03平方公里、龙游临港物流园区2.29平方公里、龙游商贸物流园区5.06平方公里划入,新增模环溪以东、以西和塔石溪以西15.98平方公里,整合形成新的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新平台总规划面积为66.75平方公里(含9.99平方公里的生态廊道和2.28平方公里铁路间区块)。龙游精密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继续加快创建,撤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片区省级平台牌子。龙游湖镇工业区块和龙游溪口笋竹特色工业园区转型提升为小微企业园。

2.江山市整合范围。优化原江山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空间格局,明确莲华山工业园为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主平台,整合形成新的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新平台总规划面积为57.8平方公里,包括莲华山工业园23.71平方公里、城南工业园27.91平方公里、江东工业园6.18平方公里。推进城南工业园“退二进三”、低效用地处置和园中村拆迁。加快江东工业园整治提升,确保成功认定为省级化工园区,做好江东工业园五期已征区块报批扫尾和园中村搬迁。对城市范围内开发比较成熟、具备城市功能的区块转化为城市街区,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合理进行用地功能调整。江山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继续加快创建,撤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江山片区省级平台牌子。鼓励和支持江山贺村工业功能区、江山峡口工业功能区和江山四都工业功能区等三个乡镇功能区转型提升为创业创新园,不符合开发区准入条件的工业企业今后依法逐步淘汰关停,符合准入条件的优质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聚发展。

3.常山县整合范围。将原常山经济开发区和生态工业园区两区块整合后形成“一区两片”,挂浙江常山经济开发区一块牌子,实行统一管理,新平台总规划面积为37.58平方公里。其中两片分别为:浙江常山经济开发区片区,包括原常山工业园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辉埠新区,规划面积为35.44平方公里;生态工业园区片区,规划面积为2.14平方公里。撤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省级平台牌子。常山球川镇工业功能区、常山芳村镇工业功能区和常山招贤镇工业功能区等三个乡镇工业功能区转型为小微企业园或创业创新园。

4.开化县整合范围。在原开化经济开发区13.08平方公里管理范围基础上,与华埠镇部分新增区块整合(包括通航小镇部分区块、杨村工业园区三期、朝阳健康城与华康药业连片地区等,共12.23平方公里),形成新的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形成智慧大健康产业园和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一区二片”的产业格局,新平台总规划面积为25.31平方公里。开化桐村密胺产业来料加工园、开化马金镇工业功能区、开化池淮镇工业功能区、开化城关工业功能区音坑来料加工基地等四个工业功能区转型提升为小微企业园或创业创新园。

三、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

(一)明确主导产业。智造新城以高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包括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为主导产业;智慧新城以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总部经济、高端现代服务业(包括现代金融、信息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等)为主导产业;龙游经济开发区以特种纸、高端装备智造、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江山经济开发区以时尚、高端装备、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常山经济开发区以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开化经济开发区以大健康、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为主导产业。

(二)强化龙头带动。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把握产业集群发展态势,做强主导产业,做优特色产业,培育产业集群,推进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力争3年内引进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以上,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个以上,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0个以上。确保每年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0个以上、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

(三)推动创新驱动。围绕推动“5459”大产业创新体系落地见效,突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浙大衢州“两院”建设,加快与巨化集团联合共建信安实验室。加快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研究生院、国家大学科技园衢州分园和国际联合学院“四院”建设,成为电子科技大学在长三角创业创新的“桥头堡”“策源地”和“大本营”。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2021年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92%,到2025年争取达到2.8%左右。

(四)突出特色小镇理念。按照特色小镇的理念,统筹产业与城市空间布局,秉承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坚持“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于一体,融入“先生态再生活后生产、创新创业创造、宜居宜业宜文宜游”的“三生三创、四宜兼具”理念,突出精细化人文治理、品质化全生活链服务、高效化交通出行组织、循环化能源资源利用、数字化规划建设运营、集约化绿色建筑营造、特色化人才吸引培育,加快实施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建设数字园区、循环园区、美丽园区。

(五)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竞争力。以“链长制”制度创新,推进开发区(园区)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保稳产业链安全;以深化国际产业园建设为着力点,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开发区(园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竞争力。聚焦创新性变革,聚力系统性重构,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整合提升等举措优化空间、体制,建设“美丽园区”,全力打造高能级平台。

四、优化机构职能与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一)理清平台与属地政府的职能边界。按照《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的实施意见》精神,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按照“经济管理职能应有尽有、应给尽给,社会管理职能能少则少、能精则精”的原则,重点承担园林绿化亮化、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和“五水共治”等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原则上划归所在乡镇(街道)或区级部门承担。具体由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柯城区、衢江区商市委编办提出,按程序审议确定。整合后,柯城区新新街道、黄家街道、衢江区东港街道与智造新城,白云街道与智慧新城的托管关系解除。

各县(市)开发区(园区)与所在乡镇(街道)的关系可参照上述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具体按各县(市)方案规定执行。

(二)推动平台与职能部门高度融合。突出市区一体,按照“深度融合、力量打通、无缝衔接、高效协同、考核兜底”的原则,通过派驻入驻、权限下放、职能融合、交叉兼职、人员打通等方式,推动主要经济职能部门与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等开发区(园区)高度融合、完全融合,依法依规赋予平台管理主体相对独立、完整的经济管理权限。对于暂时不宜下放的管理权限,依法实行见章盖章、见章跟章制度,切实做到“审批不出区、办事不出门”。

(三)大力推进平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一盘棋”推进柯城区、衢江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人员和绩效考核办法的改革提升。探索全员聘任制、末位淘汰制改革。创新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机构管理模式,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职能,精简整合内设部门,实施扁平化、大部门制管理。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国有开发运营企业市场化改革,提升独立承担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投资运营的水平。

(四)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根据省纪委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属于市级管理的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由市委管理。属于县(市、区)管理的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由县(市、区)委管理,纪检监察机构由对应的纪委监委派出。其中市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两个开发区(园区)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部分县(市)体量小、监督对象少的开发区(园区)可归口主管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区政合一的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开发区(园区)设立机关党委的,按规定设立机关纪委,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机关纪委干部。强化监督力量,按照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人员编制和职数。对于下辖乡镇(街道)较多的非区政合一的开发区(园区),由于体量大,监督任务重,可在整合减少的30%人员编制中划转部分行政编制供纪检监察机构使用。另外,同步制定《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方案》。

(五)发挥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探索加强开发区(园区)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有力推动开发区(园区)工作。

(六)县级机构职能与干部人事制度。各县(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涉及机构职能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内容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由各县(市)自行研究决定,具体按各县(市)方案规定执行。

五、理顺财政体制机制

(一)关于智造新城财政体制。收入方面,按照“锁定范围、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赔补、增量激励”的办法确定。锁定纳税人范围,以整合纳入的各开发区(园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柯城区、衢江区地方留成部分,分别作为两个区的基数。锁定范围收入超基数的部分,智造新城与柯城区、衢江区各按3:7比例分成。未达基数的,短收部分由智造新城财力全额弥补。对柯城区、衢江区招商引资新落户到智造新城的企业,其一般公共预算净收益部分,智造新城与柯城区、衢江区各按5:5比例分成。智造新城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按规定扣除税费后,全额归属智造新城使用。支出方面,按照智造新城的职能事权划分确定。

(二)关于智慧新城财政体制。收入方面,按照“核定基数、超收分成、超额全留、短收弥补、增量激励”的办法确定。以智慧新城范围内柯城区、衢江区2019年所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基数每年环比增长5%,超基数部分全额归属智慧新城。未达到基数的,短收部分由智慧新城财力全额弥补。对柯城区、衢江区招商引资新落户到智慧新城的企业,其一般公共预算净收益部分,智慧新城与柯城区、衢江区各按5:5比例分成。智慧新城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按照合同价款的70%,由市财政返还给智慧新城,其余部分作为政策性专项资金和调剂资金由市财政统筹。支出方面,按照智慧新城的职能事权划分确定。

(三)市财政与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的财政体制。收入方面,智造新城、智慧新城范围内市财政收入,锁定基数,逐年增长,即以2019年原集聚区上交市财政收入和整合纳入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的开发区(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市财政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每年按环比增长5%确定。未达到基数的,短收部分由智造新城、智慧新城财力全额弥补。超基数部分,全额归属智造新城、智慧新城。支出方面,按照职能事权划分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因受疫情等原因影响,各项收入不能达到预期,年终的收益分配结算可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来确定。

2.平台外不符合智造新城准入条件的工业企业,今后依法逐步萎缩关停。符合准入条件、可搬迁进入智造新城的,视同柯城区、衢江区招商引资企业,享受“一般公共预算净收益部分,按5:5比例分成”政策。

3.整合纳入智造新城的原柯城区、衢江区各开发区(园区)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原则上统一划归智造新城,具体可按债务资金用途等方面再作界定和区分,分类处置。柯城区、衢江区与原各自开发区(园区)的债权债务关系按原协议执行,具体事宜由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与智造新城协商确认。

4.对整合纳入智造新城的原柯城区、衢江区各开发区(园区)开展清产核资。按照债资对应、权责对等原则,有序推进为平台配套服务的各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根据各开发区(园区)清产核资情况,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承接方案。

5.被整合区块统计指标核算,实行属地统计、虚拟计入考核等办法解决考核问题。

(五)县级财政体制机制。各县(市)整合提升后的财政体制机制由各县(市)自行研究决定,具体按各县(市)方案规定执行。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成员的市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财政收入体制及资产负债处置、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保障、机构职能优化及干部人事调配、智造新城整合提升方案落实、智慧新城整合提升方案落实、综合协调和服务6个工作小组,加强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加快形成市、区分级负责、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配优配强新平台干部,完善组织体系,以强有力队伍加快推进新平台建设。

各县(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市级层面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

(二)细化工作方案。市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各工作小组和各县(市)要根据总体方案,制订具体的目标任务、工作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清单列表抓进度,蹄疾步稳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市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各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相关区块,要按照“站位最高、方案最优、推进最稳”的要求,把平台整合提升作为近期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点加以推进。按照全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加强力量调配,明确各项工作纪律,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平台整合提升工作顺利圆满。

(四)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开发区(园区)“两新”工委体制,抓好开发区(园区)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两新”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抓好相关领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党委、联合党组织、考核指挥棒等作用,推进开发区(园区)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开发区(园区)空间聚合功能,搭建各类党建平台,鼓励建立集居住服务、党群文化、就业服务、教育培训为一体的新型综合性党建阵地和党建工作信息系统等,增强党组织活动吸引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各县(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并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省“四大建设”办备案。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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