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鹤科〔2007〕4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鹤科〔2021〕29号)要求,现对2021年度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天,自2021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申报园区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鹤壁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2-332815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纪监组:0392-3316105
通讯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203号市科技局507房间
邮政编码: 458030
联系邮箱:hknsk@126.com
附件1
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受理清单
附件2
鹤壁市农业科技园区异议表
来源:鹤壁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