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开发区开展比改革亮点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

来源: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12 14:40:28 阅读量: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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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常山”。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比改革亮点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1〕57号),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六比一看”竞赛等活动,在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和《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及《漳州市开展比改革亮点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上海优化营商环境4.0版,着力打造投资贸易更便利、行政效率更高效、政府服务更优质、市场环境更公平、法治体系更健全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力争全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进入全市开发区系列前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市场主体满意度提高和营商环境评估排位提升“双导向”,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聚焦企业关切、响应项目需求、满足群众期盼,全力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二)坚持先进改革方向。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集成、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创新举措,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有管有放,放管结合,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时跟进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

(三)坚持提速晋位。围绕全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进入全市开发区系列前列的目标,推动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政务服务、获得用水用气等指标争先进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执行合同、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就业保障、纳税、跨境贸易、登记财产、融资支持、市场监管、普惠包容创新、办理破产、政府采购等指标追赶至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持续增强营商环境竞争力。

(四)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理念,按时保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在攻坚克难上狠下功夫,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综合监管执法改革等重点改革向纵深推进,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务求实效。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百名干部挂项目”实践活动,为企业提供“妈妈式”服务,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市场主体,强化创新服务,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满意度

1.简化商事登记。推行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一并办理,实行申报承诺制、规范化登记,提高电子化登记精准度,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功能。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一体监管”的基本思路,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

2.优化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受理审核,逐步推行 “全市通办”,推广应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和“交房即交证”服务。

3.提升获得水电气便利度。全面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压缩“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清理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推行用气缴费实现全市“掌上办”、“自助办”。

4.拓宽纳税服务范围。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扩展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基本实现企业所有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建安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业务全流程网上可办。完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功能,基本实现所有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5.跨境贸易更便捷。提升通关效率,深化“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完善“两段准入”等改革。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工作。

(二)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信息化赋能营商环境

1.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集成优化政务网络和政务网站,将现有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政务内网整合为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的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内网“两张网”,实行统一管理和运维。探索惠企政策 “一窗通办”, 理顺归口机制, 及时更新清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推动高频“跨省通办”事项梳理和入驻工作。支持政务信息系统新建和升级改造,强化政务信息设施支撑能力, 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

2.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全面完成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交换通道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深化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推进错证、缺证登记,完善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国标改造,推动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的“两同步”生成。完善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机制,推进电子证照在“e政务”便民服务终端、行政审批系统的深度应用。

3.加强政务服务体验。建立审批事项否决逐级快速上报机制。建立“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章审批、超时默认、默认追责”等制度,以“一件事一次办”和“一口发照”为抓手,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完善“好差评”制度和评价方式,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研究出台容缺受理管理办法。持续完善人才政策,加快人才项目申报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加强“妈妈式”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帮办服务规范,在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帮办机制,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办服务。设置政务服务“啄木鸟”找茬官或体验官,参与政务服务监督,出点子、提意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4.简化项目审批事项。实行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全程代办制,一项目、一专员、一班子、一条龙服务。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落实“用地清单制”和“豁免制”。推广“带方案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推行重点项目采用“拿地即开工”方式。推行建设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推行竣工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同一家或多家测绘单位承担,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开展“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并应用于项目策划生成。

5.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探索建立“评定分离”等制度,强化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招标投标交易在线监管。加强平台建设,实现在线信用评价和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标。推行信用管理,扩大信用承诺制,全面推行采用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三)规范市场监管,构建信用体系,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

1.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体化监管、“一站式”抽查。应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加强“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研究制定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

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政务信用管理和监督体系,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政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政务诚信监督考核机制,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市“信易贷”平台投放产品,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入信用服务机构,推进向信用服务机构购买第三方服务提升综合信用指数。大力推进“双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制度和数据通报机制,确保完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清零工作,力争我区在信用监测综合指数排名进入全市前列。

3.打造公正法治环境。推行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承诺制度。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以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各领域指标 “分管领导—组长单位—成员单位” 一体化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和协同配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指标专班组长单位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负总责任,责任单位服从服务于组长单位的统筹协调,共同促进指标优化提升。创新出台财政支持改善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对涉及营商环境改革的经费,财政给予优先保障。

(二)深化服务指导。建立营商环境指标分析监测机制,发动各指标专班组协同发力,共同做好市对开发区开展指标服务指导、联合督查、问题回头看等一月一主题服务指导活动,落实问题整改。各单位也要积极改革创新,加大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完成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任务,推动指标全面对标对表先进,确保各指标专班单位在全区范围内“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三)强化督查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融入政治监督内容,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商办会同效能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五不两直”方式,对各责任单位主要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开展效能督查,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四)加大宣传推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总结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强化示范引领,加大全区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和正面案例的宣传力度,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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