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办法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的认定标准和申报流程,推动产业园健康发展,加快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吸引国内外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产业园集聚,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背景
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湖北省政府、襄阳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3号)、《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发〔2019〕11号)等系列文件。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抓好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打造人力资源强市,结合工作实际,对园区工作从组织机构及职责、入园条件及办理程序、服务内容和扶持政策、产业园管理、园区清退及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管理暂行办法》分为7部分,共19条。
(一)总则。主要内容为“办法”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主要内容为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三)入园条件及办理程序。主要内容为:
入园条件包含3大部分:
1.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机构需在园区所在地注册登记、依法纳税。
2.项目业态内容需为符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方向的新型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招聘类、服务外包类、教育技能培训类、管理咨询类、其他。
3.申请入驻产业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其他认定条件。
办理程序包含6个步骤:
1.提出申请
2.申请受理并初筛
3.进驻评审委员会入驻审定
4.签订合同
5.正式入驻
6.办公场所分配
(四)服务内容和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包含资金奖补、定期举办或组织参加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博览会、推介会、交易会、提供办公场所,并按照前三年全免后两年减半的方式给予水电、场租和宽带补贴、纳税政策、授信额度和贷款力度帮扶、吸纳高层次人才奖励、领军企业及领军人才奖励、搭建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就业创业的深度融合等。
(五)产业园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含园区企业的年度考核内容。
(六)园区清退及退出机制。主要内容为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应退园情况的,限期退出。
(七)附则。《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申请表》。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