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性
园区赋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尽快做好县级下放管理权限的承接工作并认领实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打造便捷、高效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起草了《永顺县园区赋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1、《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
2、《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园区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1〕15号)。
三、起草过程
2021年6月,为起草该《实施方案》,永顺经开区组织召开了班子(扩大)会议,展开了深入讨论、研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起草了《实施方案》。2021年7月14日,《实施方案》经永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77次会议审核通过,正式以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下发。
四、《实施方案》总体说明
《实施方案》共5部分。
第一部分“赋权要求”
明确指导思想,将园区赋权事项依法依规赋予到位,不断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第二部分“赋权原则”
应赋尽赋、应领尽领、分级赋权。做好认领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做得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制定《永顺县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明确了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赋权方式。各赋权部门要与园区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或委托书。所有赋权事项进驻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
组织集中开展向园区赋权工作是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重要要求,是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县直相关部门要确保赋权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第五部分“园区赋权指导目录”
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主动认领赋权事项共计155项,其中直接赋权12项、委托行使58项、服务前移69项、审批直报16项。
来源: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