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意义
2018年10月高新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按照《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加快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发展,增强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政策优势,加速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集聚,助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特色产业融合,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必要性分析
本管理办法是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建设的必要环节,也是引导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文件。对切实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环境,完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为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发展,推动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增强知识产权人才集聚效应发挥引导作用。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5章,共19条,从政策支持对象、内容及标准、资金申请与拨付程序等方面展开。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原则及资金使用方向;第二章为支持对象,明确了支持对象的相关要求;第三章为支持内容及标准,明确了申报项目内容及扶持标准,主要用于:一是评选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激励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引进和培养高端专业人才,促进人才集聚;三是鼓励企业接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推动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四是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和高新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TISC)建设,助力集聚区验收平稳落地及TISC科学有效运行;五是支持知识产权线下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平台集聚效应,打通知识产权服务全链条;六是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专题研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数据库采购等,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探索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实施路径;第四章为资金申请与拨付,明确了拨付形式、审核程序、资金管理;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了颁布时间及责任归属。
来源: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