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建设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推进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安排部署。为加深社会各界对《行动方案》的理解和认识,增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效果,现就有关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有利于引导激发新消费、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增进人民福祉。一是国家政策有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了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任务要求。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对我国发展康复辅具产业进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民政部等24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支持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工作政策措施清单》。二是市场发展有前景。我国患有各种慢性病的老人有1.5亿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达4400万人,各类残疾人约有8500万人,康复辅助器具需求量巨大。我省有1172万老年人、400多万残疾人,仅残疾人有辅具需求的就超过11万,全省每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市场需求量达210亿元,其中产品产值150亿元,服务增值60亿元。三是我省发展有潜力。技术支撑方面,依托中国科技大学、中国科大先研院、中国声谷等科研和产业平台,我省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方面发展迅速,为先进辅具产业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产业基础方面,目前,我省有12家规模以上康复辅具企业,年产值达6.25亿,规模虽小,但潜力很大。各地愿望方面,芜湖、蚌埠、滁州、池州、六安、安庆、铜陵等市正在积极谋划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建设有关事宜。
二、《行动方案》起草思路和主要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康复辅具需求为目标,以培育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为抓手,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强化政策引导、典型引路,促进产业由点向面发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全省现有各类园区产业基础、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着力打造“园中园”,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推动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争取到“十四五”末,在全省范围内培育5家以上销售收入达5-10亿元的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形成1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品牌展会,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品优质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三、《行动方案》重点任务
聚焦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典型引路,重点实施园区功能提升、市场主体培育、产品创新、环境优化四大工程。
(一)园区功能提升工程。依托现有各类园区,自主申报特色产业园区,由省民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报省政府同意后,授予“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名称。特色产业园按照“适度超前、特色鲜明、分步实施”原则,及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所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项目安排。优先安排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项目用地,加快实施基础配套建设,增强园区承载能力。立足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的智能化、专业化、高端化需求,谋划和实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项目,引进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集团企业,发挥“龙头+配套”发展模式,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园集聚能力和发展后劲。
(二)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广泛开展精准招商合作,吸引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康复辅具企业进驻特色产业园,享受所在市、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发展壮大本土企业,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产业集聚优势和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引导本土企业与省外知名企业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引进高端项目、先进技术、创新团队、管理模式,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打造知名自主品牌。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康复辅具博览会,为康复辅具搭建贸易对接及产业发展交流平台。
(三)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政产学研用金”创新体系和创新研发动力机制,增强协同创新能力。落实国家康复辅具从业人员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标准、职称评定有关政策,加强康复辅具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利用我省人工智能优势,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省级康复辅具研发中心建设。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强化产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系统研究,承担省市创新研发载体建设任务。积极鼓励支持康复辅具领域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创新产品的研发,大力开发人工智能产品,重点支持康复辅具企业及研发机构运用通用设计、人机工程、美学创意的理念,创新研发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
(四)市场环境优化工程。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监管服务机制。支持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制定,健全我省康复辅具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建立发展残疾人服务电商平台,延伸康复辅具服务链条。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在行业标准制定、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公平竞争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康复辅具产品的注册、认证、检测等监管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标准分类实施和监督机制。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服务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服务回访制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行动方案》扶持政策
(一)落实税收价格优惠。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具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落实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
(二)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提高信贷支持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等试点,通过国家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协同发力,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康复辅具产业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发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等形式筹措资金。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活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担保、助保贷、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支持。
(三)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统筹省以上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社会福利建设中用于残疾人福利方面补助资金,加大对符合条件康复辅助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制造强省、“三重一创”、科技创新等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具项目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每个团队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地方财政可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特色产业园发展。民政、残联等部门研究提出符合我省市场需求的康复辅具产品目录,将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四)完善消费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康复辅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支付范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将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具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具配置给予补贴。支持康复辅具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对符合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资助政策条件的给予扶持。大力推动康复辅具租赁市场发展,建立完善配置服务网络,推进在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康复辅具租赁点。
五、《行动方案》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具产业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制定特色产业园年度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的园区方可享受财政后奖补和用地指标奖励。指导各地将康复辅具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工作举措,落实配套措施,推动特色产业园建设加快发展。
来源:弋江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