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提出了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总体要求。明确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对外开放合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科学配置资源要素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16项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绩效考核两项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能够落地见效。
《意见》结合盐城开发园区发展实际,聚焦开放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针对开发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开放型经济层次不高、创新驱动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强调了8项工作措施,为全市开发园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创新提升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进一步明确省级以上开发区主导产业方向,更加聚焦主导产业,原则上国家级开发区围绕2-3个主导产业,省级开发区围绕1-2个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同时强调新招引的重大项目一律进入省级以上开发区。二是进一步加快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持续举办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扩大合作领域,打造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园区。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联创发展区和中日韩(江苏)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等开放平台建设。三是为实现资源要素集聚和区域协同发展,进一步明确合作共建园区管理体制,明确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常州盐城工业园区、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三家园区为市直管园区,党建、干部人事、规划、财政、招商等统一纳入市级层面管理。滨海港工业园区要整合响水县、滨海县沿海资源,整体规划、整体布局、整体运营、整体招商,实现联动发展。四是进一步厘清开发园区与所在行政区的职责定位,明确开发园区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主责主业,属地镇(街道)负责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征地拆迁、农业农村等社会事务。五是进一步推进园区优化整合,在原工业园区整合的基础上,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模式,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龙头,整合其他乡镇工业园区,形成龙头项目进开发区、产业配套项目进功能园区的发展新格局。同时,为了推动主城区和城市开发园区合力发展,提出了限定城市开发园区规模和边界,实现和主城联动相向发展的要求。六是进一步规范园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运营管理,提出了坚持市场化运营导向,严格控制债务规模,新上项目要落实资金来源,限定投资领域,未经批准不得到区外进行投资的要求。同时,提出了省级以上园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要整合乡镇园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探索承债式整体接管被整合园区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运营、招商工作。七是进一步明确开发园区与所在地的土地开发收益分成和财力分成体制,提出开发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收益优先用于偿还园区债务和分摊前期开发成本。八是在“编制不减、职数不减、机构整合”的前提下,按照“一县一策”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各地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制定创新提升改革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