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的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发〔2020〕111号)第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要求,现将2021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1.申报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奖补支持事项(园区双创载体为初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认定时间截止到申报通知发布之日)。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2021年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主要采用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参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园区的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发〔2020〕111号)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填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并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行政楼临时服务大厅14号窗口,电子件发送至邮箱1457153221@qq.com。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2.项目评审:采取审查书面材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审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申报内容是否真实,申报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地考察,并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和公示。
三、其他事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要求,园区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不予奖励。其他有关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业务人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刘佳 15200366520
联系地址: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208室
窗口受理咨询:
联系人:陈樱叶子 84020178
联系地址: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临时服务大厅14号窗口
来源: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