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漳政办〔2020〕60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蓝田经济开发区发展水平,为我区“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标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要求,全方位推进园区生产、生活、生态均衡发展,有效发挥园区对产业的聚集、引导、辐射、带动作用,将园区打造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发展引擎,大力推动我区制造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将蓝田经济开发区培育成符合市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工业园区;工业产值达到235亿元以上;高端食品饮料、精密电子装备、新型消费电子产业规模更大、竞争力更强、特色更明显。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
1.开展标准化园区建设试点。按照漳州市标准化工业园区建设标准,争取列入市标准化试点的园区,对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提升,包括明确园区整合及拟新拓展区域、功能布局等。
完成时限:2021年4月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
2.编制园区规划。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以及区域评估要求,按照“多规合一”要求,修订蓝田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和招商指导目录,推动产业链招商和专业化招商。
完成时限:2021年第三季度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龙文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产业支撑
3.开展产业招商。发挥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招商主导作用,加强统筹沟通形成全区一盘棋的招商格局。发挥产业链在招商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从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产业链关键环节出发,策划生成和引进产业招商项目,做好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工作。以蓝田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工业载体平台,统筹推进“三维”招商工作和招商资源整合,推行第三方招商和公司化招商,强化“园区招商”、“飞地招商”。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
4.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大企业和高成长领军企业引进产业链相关企业进驻园区,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提高龙头企业规模化经营能力和集约化发展水平,发挥其在集聚发展、品牌辐射、技术示范中的带动作用,采取兼并、收购、联合、参股、增资扩产等方式发展壮大。到2022年,园区拥有产值超10亿元大企业6家以上。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
5.强化协作配套。鼓励园区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相互采购,提高园区产业关联度和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着眼产业链中高端,重点引进专业水平高、技术产品新的生产或服务配套企业,补充和完善产业链,实现链式集聚、集群发展。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
(三)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6.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规定,将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环保节能等准入指标条款列入招商协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由项目引办单位与土地竞得人签订产业准入标准及监管协议。强化项目效益、用地监管,确保有效提高土地投资效益和集约节约发展水平。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
7.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依法参与建设标准化厂房和收购闲置厂房、低效厂房,作为“零地”招商、“腾笼换鸟”等重要载体。园区内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基础上,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园区内工业企业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建筑配套或附属设施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
8.推进不动产权证补办和产权分割。健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积极开展工业产权分割工作,进一步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厂房,有效增加工业企业可抵押资产。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信局
(四)完善设施配套
9.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按照“打通主干道、畅通内循环”的要求,加大投入、完善路网,同步配套实施绿化、照明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污、通信等各类设施。实施立面整治和夜景工程,提升园区主入口、主道路形象。统筹融合“安全、环保、市政、护企”等现有平台资源,建设“爱企管家智慧平台”和爱企工作室,为园区装上“安全、智慧、绿色”大脑,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贯通、业务联通、管理畅通。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将建设项目清单报送区园区办。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龙文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信局、应急局、财政局
10.完善生活配套。加大教育、医疗、住宿、商贸、文体、社区服务等方面投入,使园区具有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具备科研、商业、服务等功能,满足园区职工基本的就学、医疗、居住、消费等需求。园区形成生产生活配套项目清单,包括项目推进时间节点、推进主体等。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将建设项目清单报送区园区办。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龙文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信局、应急局、财政局
11.构建创新平台。推进一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项目路演、创业辅导。依托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产业研究院、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中试生产平台、检测服务平台等。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
(五)强化服务保障
12.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线上线下”全方位的投资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培训、融资、营销、财务、人力资源、技术对接等各类公共服务,指导企业便捷享受各类优惠政策。推动园区智能化管理应用,鼓励创建智慧园区。
完成时限:常年
责任单位:蓝田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龙文区工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健全奖惩机制。建立标准化园区建设考核机制,强化工作奖惩,对在市级标准化园区建设考核评价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园区考核评价被列为全市后3名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给予惩戒,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
(三)实施动态管理。区统计局要建立工业园区常态化数据收集、分析和共享机制,园区按月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相关部门负责项目调度和运行分析。
(四)强化要素保障。整合涉企业资金,优先支持标准化园区内企业技术改造、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招商等。强化园区项目用地、用林、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向园区重点项目倾斜。
来源: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