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以人工智能赋能主导产业推动新经济发展,做大高新区“3+2”主导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以及金融科技、高端物流),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8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淄发电〔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淄博高新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立足淄博高新区基础和优势,坚持重点聚焦、融合发展、场景示范、创新赋能,以人工智能赋能主导产业为基础,做大人工智能核心产业,推动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发展,加速培育特色人工智能产业集群,聚力将淄博高新区打造成为淄博市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集群发展、创新发展的新高地,推动“人工智能+”新动能形成,促进新经济发展,使人工智能成为推动主导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的重要驱动力,成为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工智能+”新动能加速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引领带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加速涌现,产业生态基本建立,人工智能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到百亿级,带动产业规模达到千亿元以上;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引进和培养一批人工智能领域领军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成为淄博市乃至山东省领先的人工智能人才和团队集聚地、技术创新主阵地、场景打造和应用先行地,“人工智能+”局部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世界范围有一定知名度。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人工智能核心支撑产业
1. 智能芯片。支持芯片企业强化IC芯片封测制造的基础优势,进一步完善上游IC芯片研发设计环节,以电子信息产业园为载体,重点吸引微波通讯芯片、光电转换芯片、电力电子芯片、体征传感芯片等专用芯片研发制造企业落地,同时积极开发以3C产品配套、服装鞋饰、家用机器人、电子文娱等为导向的专用芯片,建立以多领域应用为导向的人工智能芯片研发模式。(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产投公司)
2. 智能传感器。面向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充分发挥MEMS产业基地聚集效应,布局微系统与人工智能相融合的产业中试及产业化平台,以清华大学MEMS研究院为技术支撑平台,重点发展基于微系统工艺的新型生物、气体、温度、光学等智能传感器领域,打造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微系统和人工智能科学城。(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城发展服务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产投公司)
3. 智能软件。发展人工智能关键基础软件,支持开发面向人工智能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关键基础软件。加快建设软件计算平台,加速与人工智能深度耦合的新型云计算架构发展,提高平台识别感知、智能分析服务能力。开发人工智能核心应用软件,重点布局以工业云、工业大数据、三维建模、网络安全等为主的工业自主软件与控制软件,推动园区企业上云、设备联网上云、数据集成上云,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开展业务和服务模式创新。面向智能交通、智慧政务、智能制造等应用场景,加快吸引行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企业落地。(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产投公司)
(二)加快人工智能赋能主导产业
1. 人工智能+新能源
(1)加快发展新能源智能汽车。依托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吉利智慧新能源工厂等平台载体,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积极推动高精地图、车联网、图像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提升汽车智能化发展水平。
(2)提升新能源储能智能化水平。依托淄博高新区储能谷加快吸引推进华能华为数字能源装备制造、智能光伏装备制造及物流等重大项目落地,打造以储能电池、智能光伏装备、分布式能源控制系统、智能电网等技术为主的智慧能源产业集群,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电池、电芯光伏逆变器等领域研发和应用,提升能源管理效率。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城投公司、产投公司)
2. 人工智能+先进制造
(1)积极发展智能工业机器人。依托纽氏达特机器人等企业,加快发展深度学习、路径规划、任务级编程、柔性控制等技术,强化多关节、直角坐标、协作机器人等机器人本体制造与集成应用。
(2)加快布局无人车、无人机发展。积极引进物流配送、共享出行、公共交通、环卫作业、港口码头、矿山开采、无人零售等领域无人驾驶企业和项目,加快汇聚面向防灾救援、电力巡检、交通监测、农业植保等应用的无人机企业。
(3)加快智能终端设备布局。面向智能生活、智慧文娱等应用市场,加快发展智能音箱、智能耳机、智能手持设备等消费类电子设备,积极发展VR/AR眼镜与智能可穿戴设备。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智能摄像头、智能仪器仪表、智能控制器等智能硬件模块。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
3.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
(1)探索AI+诊疗新模式。吸引一批“AI+诊疗”优质创新企业落地,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靶向药物研发、医学影像、辅助诊疗、疾病风险预测等领域应用。
(2)推动医疗设备向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持医疗器械等配套行业加快研制智能医疗机器人、智能影像设备、医疗可穿戴设备,通过融合人工智能技术、智能系统与硬件强化医疗装备的辅助诊断、辅助决策、辅助服务等功能。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4. 人工智能+新材料
(1)加快发展基于智能化产品的新材料。支持淄博高新区先进陶瓷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企业加快形状记忆合金、电子陶瓷材料、智能传感材料等新兴功能材料的研发应用。
(2)加快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新材料研发创新。发挥高分子材料创新园等集群优势,联合基于人工智能模拟计算软件的材料设计平台,推动本地企业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新材料技术研发中的应用。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
(三)构建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场景
1. 探索工业生产应用场景
(1)积极探索智慧工厂应用场景。发挥金晶科技玻璃智慧工厂标杆作用,支持制造企业搭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车间、智慧工厂,加速硬件智能化升级,推动生产管理流程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探索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柔性制造模式。
(2)搭建行业协同示范应用场景。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支持工业互联网企业面向本地企业需求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面向全行业提供信息交互、资源匹配协同、共享生产等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产投公司、齐云公司)
2. 探索现代服务应用场景
(1)构建智慧金融服务应用场景。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线下网点完善智能服务机器人、自助办理等服务功能,线上开发推广便民缴费、智能风控等智能化业务。
(2)探索智慧物流应用场景。在淄博综合保税区等重点区域发展智能仓储、智能分拣、智能调度、智能配送等新模式,提高物流集散效率。
(3)加快布局智能文娱消费应用场景。支持广播影视媒体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广告精准投放、精准营销等新模式;在银泰城等商业街区打造汇集AI人脸识别支付、电商直播等为一体的数字消费场景。
(4)积极推广智能教育应用场景。推动区内中小学应用校园智能安防、智能教学、智能管理等新产品,打造覆盖课程设计、课堂互动、课外辅导、学校管理等全流程的智能教育体系。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淄博综合保税区发展服务中心、宣传新闻中心、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产投公司、齐云公司)
3. 探索城市治理应用场景
(1)积极探索智能交通应用场景。加快在淄博高新区布局封闭测试场,争取开放道路测试,推动无人接驳车、无人物流配送、道路自动清扫等智能车应用落地;推动城市智慧交通治理,重点开放智能交通疏导、智慧停车场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2)加快升级智能化安全和环境治理应用场景。加强对淄博高新区安全和环境的智能化监控、预警与治理,引入专业化企业,探索搭建涵盖安全影响因素和空气、水、土壤等环境领域的智能监控预警与服务平台。
(3)推动建设智慧政务应用场景。推动在淄博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引入多模态身份识别、服务机器人等新应用,让政务服务大厅成为智能化技术的展示平台。推动政务类APP的集成,提升智慧化水平,实现一个平台联多事。
(4)构建智慧社区应用场景。加快在淄博高新区重点居住区布局无人零售、智慧药房等智能化设施,推动社区利用图像识别、视频识别、大数据分析识别等技术开展平安社区管理。
(责任部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群众工作部、高新区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环保局、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产投公司、齐云公司)
(四)加强人工智能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1. 建设“人工智能+”专业载体。规划建设人工智能“家”产业园等专业载体,重点强化科创孵化功能,着力吸引一批区内外科技含量高、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工智能科技型初创企业、哪吒企业集聚,加快提供创业辅导、市场对接、场景试验等特色化服务。加速形成人工智能产业园微生态,推动各专业园区协同联动发展,依托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园、电子信息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等重点载体打造高水平研发制造基地,加速人工智能芯片、传感器、智能网联车等重大项目、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共同构建人工智能孵化-加速-产业化链条。(责任部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城投公司、产投公司)
2. 打造“人工智能+”科创平台。积极承载重点科研基础设施与基础研发平台布局,联合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支持围绕生物特征识别、人机交互等前沿技术研发突破。 加快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布局,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等多方主体以市场化方式共建新型研发机构,集聚科学家、企业家和投资人参与人工智能技术商业化。(责任部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城发展服务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产投公司)
3. 完善“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建设开源共性技术平台,围绕图像识别、智能语音等领域搭建人工智能海量训练数据资源库和标准测试数据集,完善人工智能软硬件开源平台与检验检测平台,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提供基础计算与代码开源、共性开发测试工具共享、云端数据和产品标准化等服务。(责任部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产投公司)
4. 推动“人工智能+”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积极承担或联合承接国家、省、市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科学计划,强化在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智能决策监控、新型人机交换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采用“揭榜挂帅”、科技悬赏、研发众包、创新挑战赛等多元开放式研发模式,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支持企业联合人工智能相关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开展产学研合作,着力提升自身科技创新实力。(责任部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产投公司)
(五)做优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1. 开放人工智能产业数据资源。加快汇聚开放数据资源,推动淄博高新区市政、交通、社区、教育等公共数据的安全有序开放,联合企业搭建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大数据平台,为人工智能企业开展行业应用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加快建立数据共享交换监督机制,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交换使用。(责任部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群众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农业农村与民政事业中心、产投公司)
2. 集聚人工智能产业高端人才。加快引进产业领军人才,依托清华大学MEMS研究院、淄博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载体吸引一批人工智能高端创新人才、技术型人才落地。鼓励柔性引进国内产业领域专家、工程师,引导在淄博高新区开展定向指导与短期工作。招募一批青年人才,瞄准国内开设人工智能学科的重点高校开展宣讲等宣传链接活动。推动与职业院校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 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活力主体。鼓励壮大科技初创企业源头,探索建立人工智能企业数据库,动态监测、定向培育一批本地潜力初创企业。发挥淄博高新区“3+N”(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招商中心、国投公司招商部“三位一体”、统筹带动N个招商责任单元)专业招商机制,借助淄博高新区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专业平台,引育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瞄准北京、上海、合肥、杭州、成都等创新高地,描绘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地图,加快引进人工智能平台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在淄博高新区落地区域总部、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积极引入人工智能重大项目。支持本地人工智能骨干企业在一线城市设立创新平台,借助外部力量提升创新水平,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并购、上市等方式加快发展。(责任部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产投公司)
4. 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开放生态。促进企业间开放合作,联合区内人工智能企业、主导产业企业等共同组建“人工智能+”企业俱乐部,加强企业间技术交流、研发合作、抱团发展,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积极参与本地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打造“政产学研金介用”开放生态圈,加强与本地人工智能相关的科创协会、产业联盟、服务组织等协同合作,利用多方资源探索开展资源对接、技术交流、专业培训等活动。(责任部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中心、产投公司)
5. 强化人工智能产业金融支撑。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发挥淄博高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多元社会资本参与,共同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投向人工智能产业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租赁、信用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模式与产品,降低人工智能企业融资成本。(责任部门:财政金融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服务中心、产投公司)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人工智能产业资金支持
1. 鼓励和支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由淄博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采取阶段参股、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重点企业参与。引导基金总规模10亿元,吸引社会各类资本不低于20亿元,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专项用于投资、扶持人工智能产业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孵化企业。鼓励企业加强与市场化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人工智能相关项目,经认定后引导基金给予股权类跟投奖励,单个项目跟投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 加大人工智能企业落地房租补贴。对新入驻的人工智能企业,租用区域内场地,用于研发办公、总部运营或者中试生产,按照核定价格以及面积,自承租之日起,给予前三年租金全额补贴,第四、第五年租金减半补贴。
3.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领域“独角兽”“瞪羚”“哪吒”等创新型企业,加速产业集聚,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对于“独角兽”企业落地采取“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对能形成独立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按照晋级补差价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二)营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环境
1. 支持人工智能人才引进和培育。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加强人工智能等专业建设和实用人才培养,共建公共实训基地。对来淄就业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参照淄博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又称“淄博人才金政37条”)和淄博高新区《进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淄高新发〔2020〕8号)、《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淄高新发〔2018〕26号)等最新最优人才政策给予支持。
2. 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研发创新。对人工智能企业连续3年(含)以上增加研发投入、且研发投入强度高于5%的,按其较上年新增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
3. 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等在淄博高新区建立人工智能相关独立研发机构、应用推广机构,支持淄博高新区内研发机构、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创新平台,对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4. 支持人工智能载体品牌建设。对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度占比达50%及以上的载体(园区、基地、楼宇、孵化器),新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得淄博市级荣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区内载体每引进一家行业领军企业、总部型企业,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5. 支持人工智能重要赛事和重大活动举办。鼓励企业或机构与淄博高新区合作,举办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及省级峰会、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分别给予承办方国家级、省级不高于每场50万元、20万元补助。
(三)支持人工智能融合示范应用
1. 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场景示范。推动淄博高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加快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和关键环节,提高生产装备和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加强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远程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人工智能应用。每年择优遴选10个左右“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优秀示范案例,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提升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每年遴选一批优秀解决方案,对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方案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2. 支持人工智能融合应用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智能车间、智慧工厂创建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智能车间、智慧工厂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 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等联合,建设面向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的公共计算与协同研发平台、开源与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公共服务与对接交流平台、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重点支持工业设备上云,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上云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更好的发挥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
1. 政府购买人工智能服务。淄博高新区财政增资淄博齐云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简称“齐云公司”),由齐云公司购买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重点扶持区内初创企业获得“首单”业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帮助企业提升自我生存良性“造血”能力。
2. 推进项目为单位的混合所有制探索。齐云公司分析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人工智能应用领域,通过与不同民营主体开展项目投资合作,做大市场规模,打磨运营能力,支持合作项目公司走出去开拓新市场。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淄博高新区新一代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发展实施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立淄博高新区人工智能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人工智能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关键问题,为人工智能企业引进与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成立淄博高新区人工智能“家”产业园和科创中心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载体建设、企业招引、政策扶持等工作。
(二)完善基础支撑
加大5G设施建设,依托电信运营商和应用系统集成商加快构建高宽带、低延时的网络支撑体系。积极发展支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配套网络。加快研发和应用人工智能安全网络架构和方案,加大信息安全体系的保护力度,保障政府与企业数据、通信、应用的安全。
(三)强化监督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阶段性考核办法,定期检查评估各相关单位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服务推进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并形成工作改进反馈意见。加强对人工智能产业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建立完善的分析体系与核算制度。
本实施意见由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工委、管委办公室商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本政策与淄博高新区出台的其他相关政策不重复享受,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