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论证》公示

来源: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03-04 11:00:28 阅读量: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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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沈抚示范区规划管理中的作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对《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论证》成果进行审批前的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公告要点

(一)优化调整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规划建设的高标准与前瞻性,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旨,协调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控制环境污染,美化景观,形成与建设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规划区的可持续发展。

2、整体性原则

对于控规的优化要有综合的、系统的概念,把城市土地看作是自然、经济、社会三者的统一体,对城市的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的考虑,论证其对周边原有城市用地结构的影响。

3、务实可操作原则

综合考虑各地块的功能性质,进行科学的控制,提出规划实施建议,提高规划的执行管理力度;合理安排优化过程,有效控制建设用地的供给规模,保证规划区开发质量;优化调整应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为目标,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优化调整原因

1、行政辖区范围变化增补高湾及拉古片区。

2、明确六大产业,优化产业格局,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位

确定沈抚新区六大产业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信息技术应用及装备、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及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氢能)、现代服务业。为促进产业格局优化,引导项目在合理的功能区域及用地内落位,对控规进行优化调整。

同时鼓励M0创新型产业用地开发,即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或提供技术外包服务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的企业用地,为促进地区创新型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建议地价比照工业用地。

3、衔接各专项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衔接《沈抚新区白沙岛生态小镇集群城市设计》、《沈抚新区综合交通规划》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风貌、绿地、慢道规划》等专项规划,完善道路系统、绿地系统,发掘地区发展潜力。

4、打造生态新区,优化绿廊建设,对标园林城市

结合《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风貌、绿地、慢道规划》,提升示范区形象。

5、满足市场机制引导下规划动态管理需求

提升控规管控及实施要求,激活盘活政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体现公共政策需求。

(三)优化内容

《沈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四级控详编码系统,共17个控规单元、99个街坊,实现17个控规编制单元图则全覆盖。管辖范围扩大为285.8平方公里后,增加高湾3个,拉古4个单元共24个控规单元。本次优化涉及11个单元共46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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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内容根据优化原因主要分为四类,分别是推进公共设施建设、优化专项规划落位、招商项目推进优化和绿地增补调整。

1、设施建设类涉及地块数量13处,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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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浑河两岸景观带及智轨建设;

(2)单元内中小学位置调换;

(3)新建九号线二期地铁车场;

(4)落实能源中心建设;

(5)局部细化道路网密度;

(6)增加教育配套设施;

(7)增加产业用地配套的科技研发用地;

(8)优化地铁车场周边用地;

(9)现状设施校核;

(10)增加社区公服设施配套;

(11)预留高等院校用地;

(12)由于高压线调整中小学位置;

(13)李石养老院扩建。

2、各专项规划涉及地块数量7处,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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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衔接绿地慢道规划和白沙岛城市设计;

(2)衔接白沙岛城市设计和商务中心规划设计;

(3)衔接白沙岛区域城市设计;

(4)衔接给排水专项规划,建设地下污水厂;

(5)衔接道路专项,取消浑河城一号路(步行路);

(6)衔接给排水专项规划,扩建三宝屯污水厂;

(7)衔接电力工程专项设计,调整高压线及两侧用地。

3、项目推进优化涉及地块数量15处,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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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加医疗卫生用地31.65公顷;

(2)优化小沙河北侧城市片区建设;

(3)优化浑南东路两侧商业配套设施;

(4)优化白沙岛区域产业园区建设;

(5)优化汪家新村商业服务设施配置;

(6)增加区域教育配套设施;

(7)单元内调整文化设施;

(8)优化调整白沙岛周边用地范围;

(9)优化调整用地范围;

(10)增加教育配套设施;

(11)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12)优化四环路两侧商业设施配置;

(13)沈抚灌渠改线;

(14)优化商业项目布局;

(15)优化工业区项目布局。

4、绿地增补调整涉及地块数量11处,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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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沙河生态修复工程;

(2)小沙河南支水利修复;

(3)增加居住区绿地广场设置;

(4)增加居住区绿地广场设置;

(5)增补大上水两侧防护绿地;

(6)增加管线防护绿地设置;

(7)按规划增加绿地布置;

(8)按规划增加绿地布置;

(9)高压线落位优化防护绿地;

(10)高压线落位优化防护绿地;

(11)增加工业园区内绿地布置。

结合城市发展的近中远期时序,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绿地增补调整类修改涉及地块数量11处,主要建成区绿地与广场用地由32.3平方公里提升为32.8平方公里。本控详规划优化调整与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同步进行,全域蓝绿空间占比将达到60%以上。

示范区控规原批复稿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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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后,用地规划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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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详规划将根据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后的总体控制性指标,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前后的主要用地统计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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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优化调整未改变主要建成区建设用地比例结构,主要完善了配套功能和生态布局,推进了重点项目落地建设。用地优化调整符合控规调整管控原则。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2、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沈抚新区管委会。

三、公告期限

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21日。

四、公告地点

(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ggcxsfq.ln.gov.cn)

(二)政府公示栏

五、提交意见期限与方式

(一)意见收集时间: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21日。

(二)意见收集部门: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三)收集方式:在公告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投递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沈阳浑南区金枫街75-1号)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工作邮箱,并请附上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咨询电话:(024—67980084),联系人:朱文卓,邮箱:sfgh67980080@163.com。

来源: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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