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高新区春节期间暖企政策六条》相关规定,高新区科技产业局组织开展第一条“政企互动发放暖春慰问金”、第二条“提供春节防疫物资保障”、第三条“开展春节送流量行动”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新区实体经济(含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规上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一)申报方向一:政企互动发放暖春慰问金
实体经济企业给予留珠过年的非珠户籍务工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奖励的,按其实际发放慰问金金额(按劳动法发放的正常加班工资除外)给予50%的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申报方向二:春节防疫物资保障
对实体经济企业留珠过年的非珠户籍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个口罩、1瓶消毒液,做好健康物资保障。
(三)申报方向三:开展春节送流量行动
实体经济企业非珠户籍务工人员留珠过年的,可免费获得20G/人的流量包(仅限2月份使用)。
三、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见附件1)登录高新区智慧园区系统(https://zhgxkcj.com:9098/)进行注册(注册流程详见附件2)。
(二)在系统下载《春节期间留珠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填写后上传excel版本和加盖公章PDF各一份。
(三)区科技产业局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于2月3日- 7日完成20G流量和健康物资的发放。
(四)暖春慰问金,企业需在2月18日-20日上传发放慰问金的相关凭证,包括企业财务报表以及员工慰问金签收表、1月份社保缴费单、开工日期前14天的动态行程卡截图(行程地点不得超过珠海、中山两地)、特殊情况离珠申请或说明等。区科技产业局审核后,将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一次性发放。
四、处罚措施
企业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如实填报相关人员信息。节后申报暖春慰问金时的“留珠人员”与本次提交“信息表”中“留珠人员”数量差别过大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取消企业“暖春慰问金”的发放。
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专款专用、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
五、其他重要事宜
实施细则由区科技产业局负责解释。
申报细则事宜联系电话:梁颖儿0756-3633305,巫怡君0756-3629872;智慧园区系统技术指导联系电话:张松13928020162。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来源: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