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1-03 14:22:02 阅读量: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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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滨海新区的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0〕1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滨海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指引实施方案》中保税区主导产业定位,用足用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及政策优势,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开放创新平台,挖掘“三区两港”资源优势,以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契机,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使服务贸易成为推动保税区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依据保税区各片区产业定位,差异化提升区域功能,立足三区禀赋基础,持续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加快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步伐,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功能齐备的服务贸易开发开放新局面;建立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促进机制,部门协作、合力保障的态势基本形成;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新兴服务贸易占比显著提升,服务贸易额位居全市前列。

空港区域,深挖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优势,打造临空高端产业区、新兴产业聚集区及新经济服务贸易聚集区。重点发展民用航空、临空总部商务、跨境电商贸易等临空经济,汇集航空产业资源,加快建设航空物流区;充分发挥我区现有核心产业优势,继续做大做强航空维修产业,积极发展二手航空器、二手航材市场,围绕航空产业做大服务贸易产业。重点发展人工智能、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建成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空港智能制造产业园,集聚高层次产业技术人才及研发机构,建设未来场景和智能科技新技术试验基地,建成产、学、研、咨询、服务一体的高附加值服务贸易聚集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区;发挥空港现代化城区及紧邻市区优势,建设高端文化教育聚集区,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示范区。重点发展以创新金融、科技服务、网络货运、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服务业,提升空港保险产业园品牌优势,加速区域金融创新速度,为服务贸易业的发展疏通融资渠道,建成新经济活力区;依托空港交通及区位优势,扎实做好楼宇经济,以高品质楼宇载体吸引北京等地国内及国外知名咨询机构、研发机构、工业设计机构落户,提升区域现代服务水平。

临港区域,对标上海临港新片区,依托高端装备制造、粮油食品加工、港口物流、石油化工等四大主导产业,聚焦通航、海洋、氢能等潜力产业,提升服务贸易质量。巩固海工装备产业基础优势,打造滨海新区海工装备产业集群,结合临港综保区申建做大相关产业配套维修、工业设计、跨境技术输出咨询等业务,形成北方海工服贸业务聚集地;积极推动粮油食品精深加工扩产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力争形成区域性粮油交易服务中心。重点布局氢能产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潜力产业,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园、海淡所示范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氢能产业、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技术输出地;加快规划建设临港通航小镇,制定通航产业整体实施方案,打造京津冀协同的通航产业基地。依托临港码头岸线资源、临港综保区政策优势,打造大宗商品贸易交易平台。发展口岸贸易,实现港铁联运。依托临港大宗商品贸易平台和口岸贸易业务,积极引入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项目,打造临港供应链金融业务集聚地。

海港区域,对标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依托“自贸+保税”及天津港口岸功能,带动线上数字贸易、平行进口、高端技术贸易及国际物流产业。推动海港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重点布局二手车出口贸易、进口工程机械贸易、红酒和冷链物流贸易领域,整合行业龙头企业资源,建设智能化仓库,打造线上数字贸易集聚区。依托天津港口岸功能,打造平行进口汽车产业园,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加速海港汽车产业向设计及汽车后服务链条双向延伸,提升服务贸易质量。以海港综保区升级为契机,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改革,聚焦国际高端制造及相关服务业,以及人才、功能平台等关键环节,强化政策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布局保税高端技术贸易业务,吸引具有实验设备、设计系统保税需求的设计、研发企业入区,实现海港服务贸易业务结构升级。创新海空、空铁、海铁联运模式,完善铁路货运班列、公路货运班线功能,实现通关一体化。健全与天津港、天津机场联动机制,探索与天津港港口业务协作模式,开辟国际客货海空中转等多样化产品,打造多式联运业务聚集区。

二、工作举措

1.有序拓展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加大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招商力度。率先探索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寻求政策突破点,力争在保税区先行先试。不断扩大航空、船舶、海工装备等优势产业规模,加强产业配套,推进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引育新动能,扩大新兴服务业规模,不断壮大高新技术服务业企业,初步形成高端服务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自贸局、发改局、科工局、招商局)

2.拓展航空及船舶产业链条。围绕空客龙头项目,积极引进航空装备及零部件项目落户。加速推进安胜模拟机项目增资扩产,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和数据包转让购买监管业务模式。做大做强庞巴迪保税维修和航材贸易平台,推进二手飞机交易和二手航材库项目落地。积极对接船舶制造、设计、研发等领域知名外资企业,发挥海工平台联盟经济带动作用,吸引更多海工配套企业落户保税区。(责任单位:航产中心、自贸局、临港高新局、临港口岸局)

3.提升开放发展成效。积极引进知名车企配套核心部件生产项目。力争建设完成国际学校,提升我区整体文化教育水平和品质。推动国际知名外资经营的演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落户,促进区内现有商业项目与外资开展文化娱乐合作。聚焦外资专业服务机构,吸引IDG、太盟、平安信托等ODI和QFLP投资运营平台项目落户保税区。(责任单位:招商局、社发局、金融局、各相关招商部门)

4.推动外籍人员流动便利化。做好外籍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认定工作,支持科研团队的核心人员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动自贸试验区外籍人才兼职创新创业。面向海外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吸引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科技项目落地,推动离岸创新创业发展。(责任单位:人社局、自贸局、科工局、双创中心)

5.扩大暂时进出境货物业务。推动开展保税展示展销,在探索古董车展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暂时进出境货物品类范围。力争欧贸中心成为保税展销试点,推动出台保税展销业务监管流程。(责任单位:商务局、海港局)

6.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试验区硬件基础设施。进一步推动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升。吸引国内外知名航空物流企业入驻航空物流区。推动跨境电商退换货、分类仓储等业务模式海关监管流程创新。推动京东、菜鸟跨境电商公共仓启用。加快跨境电商四种贸易方式全业态政策开通,打造天津市跨境电商全能型示范区。(责任单位:商务局、海港局、航空物流局)

7.推进服务贸易楼宇聚集区建设。合理调整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多个服务贸易楼宇聚集组团,推动空港区域由物流加工区向产城融合的新型服务贸易区转变。推进海港区域保税研发楼建设,腾笼换鸟,搭建载体,吸引具有实验设备、设计系统保税需求的设计、研发等企业入驻。利用好临港区域楼宇资源,发展主导产业及上下游链条配套服务。(责任单位:规建局、海港局、各相关招商部门)

8.支持设计外包产业发展。依托空港区域现有工程设计单位聚集优势,充分利用政策引领,推动工程设计类服务外包业务进一步聚集。结合三区产业优势,大力引进多行业设计服务项目,积极引育服务设计专业孵化平台。(责任单位:商务局、双创中心)

9.强化京津冀区域合作。重点强化与京津冀产业园区对接合作,深入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中科院、瑞普生物等机构筹备组建生物制造谷。在大力发展保税区租赁、保理等创新业务基础上,探索推动创新经验和业务模式向京津冀地区复制。(责任单位:发改局、科工局、金融局)

10.大力开展保税维修业务。争取允许符合条件的维修企业的维修工具在保税状态下“二线出区”用于现场客户支援,积极推动监管单位制定出台规范化监管流程。做好保税维修再制造试点扩面工作,吸引更多非保税区项目开展区外保税维修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开展以企业为单元的保税监管新模式,打造保税维修业务示范区。(责任单位:自贸局、商务局)

11.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借助区内已有联想新视界、科大讯飞等虚拟现实(VR)、人工智能企业,积极拓展行业资源,吸引研发项目入驻,积极推动本源量子等量子通讯项目落地。推动趣链科技、众享比特等项目实现全市场景开放。(责任单位:科工局、招商局)

12.发挥各类展会平台作用。积极利用智能大会、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平台,以及筹备京津冀保险(天津空港)国际论坛、跨境电商论坛等契机,加大保税区及驻区服贸企业宣传力度,开展服务贸易招商引资。按计划完成直博会场馆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载体功能,吸引高质量展会落户保税区。(责任单位:商务局、科工局、金融局、航产中心、各相关招商部门)

13.加快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建成天津航空口岸大通关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天津货运航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增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货运航线航班。(责任单位:航空物流局)

14.支持率先开展融资租赁外汇配套政策试点。加大融资租赁项目招商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经营性租赁业务领域使用外币结算政策延伸至保税区。(责任单位:金融局、自贸局)

15.优化金融创新监管。全面配合市金融局和新区金融局开展金融监管工作,以合作监管和协调监管为基础,率先运用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研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测试金融创新的监管工具,力争开展金融监管沙盒(sandbox)模式试点。(责任单位:财政局)

16.加强监管协作。严格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照后减证”,在更大范围内实施“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检查”为主的综合监管,最大程度减少对守信合法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配套建立“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系统。(责任单位:政务办、市场局)

17.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围网+卡口+账册”综合管理优势,推动海港区域结合金关二期系统升级完善保税区卡口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积极推动海关综合监管模式在保税区试行。(责任单位:商务局、海港局)

18.积极参与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大力引进外商投资设立国际船舶运输、船舶管理企业。借助已落户货物贸易企业招商网络,拓展服务贸易招商渠道,吸引外资国际海运货物装卸、集装箱站场和堆场业务经营企业在保税区落地。(责任单位:临港高新局、临港口岸局)

19.开拓“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国际通道。积极推动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拓展业务,支持海外工程出口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天津中欧产业园、中意中小企业产业园建设,建成中欧交流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交流合作载体。将中欧产业园建设成为定位高端、环境优越、政策创新的中欧合作标杆区。(责任单位:发改局、中欧(中意)办)

20.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将“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相关内容纳入保税区“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积极招引中蒙俄粮油食品类贸易项目。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推动区内经营铁路运输企业对接海运业务。推动装卸场铁路油品线正式对外运营,提升火车装车业务能力和业务种类,不断增加业务量。(责任单位:发改局、海港局、临港口岸局)

三、保障措施

1.建立保税区服务贸易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包括:招商局、金融服务局、科技和工业创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港高新产业发展局、临港口岸经济发展局、海港保税区管理局、航空物流区管理局、航空产业支持中心、自贸区机场片区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创新创业中心。加强服务贸易联席会议成员之间横向联动,定期报送任务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服务贸易集聚发展。

2.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用好“海河英才”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引进服务贸易人才来津创业和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3.优化财政支持。用好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支持政策和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集聚发展、利用天津市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扩大公共服务辐射效应,突出支持重点,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扶持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壮大。

来源: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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