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高字〔2020〕11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60号),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园区认定和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kjjgxk@hui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住房公积金中心10楼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516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园区认定和扶持办法反馈”字样。
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