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和近期重点任务安排》相关文件,结合园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园区塑料污染治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动应用替代品的研发和推广。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率先在园区内的餐饮、宾馆、酒店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2021年底,园区内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物流、快递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2年底,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2023年,园区内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面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宝山工业园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祝铭东任组长,园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和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建部,具体负责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统筹开展园区塑料污染行为排摸整治工作,相关部门积极履职,研究、制定涉及各自管理领域的查处取缔、日常监管、规范引导等政策和措施。
各部门的具体工作重点如下:
规建部主要负责园区内塑料垃圾清运、处置等管理工作。加强塑料废弃物填埋、倾倒点巡查并纳入当前日常巡查的主要工作。
投促中心主要负责开展相关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情况摸底工作,梳理禁限类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名单。加强禁限类塑料制品企业产业准入管理,指导有条件的塑料替代产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社会事业办主要负责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宣传、引导居民区、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做好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禁止使用等工作。
综治办主要负责园区公共区域范围内塑料污染行为巡查并纳入当前网格日常巡查的主要工作。实时对企业、市民关于塑料污染问题的投诉案件做好督查跟进工作。
安监部主要负责对餐饮等食品卫生行业塑料巡查并纳入当前日常巡查的主要工作。
组宣科主要负责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解读,运用媒体渠道宣传园区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上的成效和做法。
党政办主要负责塑料污染治理的后勤保障工作。降低园区办公用品、食堂采购中的塑料用品占比,优先采购塑料减量替代及再生利用产品,不再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不可降解塑料用品。
郊园实业主要负责规范集贸市场等租赁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等工作。
房产公司主要负责园区在建工地塑料污染行为巡查并纳入当前日常巡查的主要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底数排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
10月底前,由园区各条线对辖区内企业、集贸市场、餐饮等领域开展塑料制品使用情况集中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
会同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重点对生产和流通领域超薄塑料袋、塑料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进行排查和整治行动。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开展监管执法行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长效管控阶段(持续推进)
按照“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的要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日常巡查和整治。对发现新增或复发情况,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即时采取固守措施。反复违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扶持政策申请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障。
(二) 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力度
坚持“园区一盘棋”的整治思路,各单位各部门协调联动,在规定时间内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推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创新,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营造严厉查处各类塑料污染的整治声势。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市民参与
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做好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宣传解读。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通过发掘、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氛围,增进全社会共识。
来源:宝山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