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0 15:53:46 阅读量: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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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闽政办〔2020〕48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做强做优做大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专项行动、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

发展思路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主要目标提出了2022年园区标准化建设和产业发展目标,分别明确了2022年纺织鞋服产业、机械装备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食品产业、冶金产业、建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培育形成4个超万亿产业。

(二)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十个专项行动,并明确责任单位和重点任务。

1.龙头品牌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工信厅。提出坚持优化园区布局、强化项目支撑、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配套,实施“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推进计划。建立重点产业链省市县三级联动挂钩机制,提出“六个一”的产业链工作机制(每条重点产业链成立一套工作专班,完善一个产业链发展规划、建立一套产业链发展支持政策、培育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发展平台、实施一批产业链重点项目),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建设一批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全国领先产业集群。提出了纺织鞋服产业、机械装备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产业及闽台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方向和发展定位。

2.规划提升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发改委。强调合理定位、科学谋划,引导试点园区立足区域特点、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及时调整修订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主攻方向,形成1-2个在全省具有明显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主导产业。

3.集约发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明确标准化园区用地条件,开展园区土地利用标准化评价工作,指导标准化园区建立土地集约利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制度。

4.产教融合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人社厅。指导各试点园区普遍设立实体化运作的职业技能提升中心,推进产教融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等公共服务,形成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供给侧与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的发展格局。

5.科技创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推动试点园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数字化、智能化、共享化为导向,联合优势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在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上研究打造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

6.融资支持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财政厅。推进园区筹资体制机制创新,盘活园区自有资产,鼓励园区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开展股权、债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建立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园区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机制。

7.配套设施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住建厅。围绕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提升园区软硬实力,在试点园区推广“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通信、能源、环保、安全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园区商贸文体综合配套及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配套,整合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园区配套,加强园区人才职工住房保障。

8.新型基建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驱动,打造面向园区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拓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化标识覆盖范围,增强网络基础资源支撑能力;推动园区企业开放生产制造场景和数据,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9.机制创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理顺并完善园区与属地政府管理体制,构建运转高效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园区整合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对标,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10.标准研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以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为抓手,扎实开展“五个一”标准化行动,建立一套园区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探索构建一系列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标准体系;研制一批工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领域标准;发展一批园区团体标准;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

(三)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等保障措施,强调各牵头部门和各地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试点园区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试点园区重点项目库,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整合资源力量,协同推进项目建设。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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