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由省委宣传部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的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认定名单出炉。
据悉,陕西省积极开展文化产业培育工程,2019年至2021年,计划打造10个50亿元的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出3至5家总资产或年收入超百亿的龙头文化企业、100家骨干文化企业、1000家高成长型文化企业。2019年7月,省委宣传部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开展了首批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联席会议研究等程序,最终由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决定认定华商传媒文化产业园等4家园区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同时认定的还有16家文化产业重点园区、31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家领军型文化企业、54家骨干型文化企业及17家高成长型文化企业。
近日,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西安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园区(基地)和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园区(基地)和文化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新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规模以上文化类企业,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三年增速较快的文化类企业。
2、已经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本年度不能重复申报。
3、同一主体不能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一家企业的多家绝对控股子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重点文化企业。中央驻陕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入库资料
拟入库园区(基地)填报《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补充入库。拟入库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填报《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补充入库。
将《申报表》及表内要求的企业照片(需以照片内容命名,彩色打印)统一装订。
(二)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资料
1、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填写《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园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从业人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基地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基地区域边界范围、空间和功能布局、发展沿革和现状、主要业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3、园区(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4、园区(基地)立项、土地、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审批核准文件;
5、园区(基地)内文化企业名录和基本情况;
6、园区(基地)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头作用,获得全国、全省文化奖项及品牌影响力等情况;
7、园区(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
8、园区提供的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情况;基地提供的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情况)。
(三)申报“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资料
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1000字以内);
4、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
5、近两年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奖项复印件;
6、文化企业标识证明;
7、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要求
1、入库资料包括《申报表》及表内要求的企业照片(需以照片内容命名,彩色打印)统一装订,一式六份,园区(基地)电子版发送邮箱:16412596@qq.com,企业电子版发送邮箱:xagxwc@163.com
2、申报资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添加页码胶装打印,园区(基地)电子版发送邮箱:16412596@qq.com,企业电子版发送邮箱:xagxwc@163.com
3、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入库资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业资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园区(基地)受理地点: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D座1902室
重点企业受理地点: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1609室
5、园区(基地)联系人:火星 13109509557
重点企业联系人:余姣卓 029-88444494
附件:1、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申报表
2、陕西省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重点文化企业申报表
来源:党工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