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落实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有关工作,东港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环境管理工作,助力东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及时督促辖区内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并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相关环保要求,以免影响建设项目落地。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作为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
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入园企业免费共享监测数据、简化项目环评的重要基础。督促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园区现有自动监测站点、园区重点企业年度监测数据等,结合园区实际,严格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跟踪监测工作,形成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督促企业高质量如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执法,严肃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行为,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下一步,东港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做好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东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