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产业园区是支撑郑州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但目前数量多、规模小、能级弱、层级乱、管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最大限度激发县域产业园区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全面推进县域产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郑州市委编办会同市深改办、发改委等部门对郑州县域各类园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详细掌握了园区管理机构编制底数和机构运行状况,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区县(市)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该市下一步做好县域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一是规范整合现有管理机构,进一步优化园区布局。根据园区发展情况,对其管理机构进行撤销、整合和规范,依托现有国家或省级部门批准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照牌子就高、政策叠加、范围适当的原则,以发展水平高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为主体,按照“一区多园”的原则,整合或托管其他区位相邻、相近的产业园区。原则上,每个区县(市)保留1家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科学设置管理机构。整合为“一区多园”模式的,可探索实行“管委会+属地乡镇”,统筹负责整合后的园区开发建设,剥离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党建职责,交由属地乡镇(街道)承担;剥离开发建设及运营等适宜企业化运作的职能,交由产业园区运营公司负责。相对独立、与行政区基本重叠的产业园区,原则上实行“政区合一”管理体制,实行一套机构、一体化管理。
三是充分放权赋能,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按照“放权赋权、应放尽放”原则,依法依规赋予县域产业园区更大自主权和决策权。对于暂时不宜下放的管理权限,可依托当地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设置园区窗口集中办理相关事项,或实行“见章跟章”制度,行政审批服务机构也可在园区设立办事窗口做好相关审批服务工作,切实做到“审批不出门、办事不出区”,真正让产业园区成为区域创新创业的主平台、深化改革的试验区、对外开发的先行区、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区,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动力支撑。
来源: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