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家高新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知识问答小贴士

来源: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01-05 15:43:24 阅读量:1022
分享:

1

2020年马上就结束了,外商投资法实施也即将满一年。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作为新法实施的一项新制度,在这一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备受关注。今天小编就针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业务中常见的一些问题,给大家解读一下,快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1.什么是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应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2.哪类市场主体需要办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以下情形的外商投资需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投资信息:一是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公司、合伙企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二是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等;四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企业。除此之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的投资参照适用《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包括其中的信息报告制度。

3.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如何报送信息报告?

一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二是外商投资企业初始报告内的信息发生变更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变更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信息的变更情况。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度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和资产负债等信息。四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或转为内资企业的有关信息,无需单独提交报告,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五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含多层次投资)设立企业的,无需单独提交报告,全部信息均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

4.外商投资信息报告都有哪些系统?

目前建立的信息报告机制,主要有企业登记系统(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初始报告、变更报告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报告,注销报告或转内资报告,由系统自动推送,无需企业报告。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告。

5.初始报告如何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申请人登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选择“青岛市企业开办及注销智能一体化平台”,点击“我要开业”,进入“工商业务”,登录工商登记系统,选择“设立登记”,按提示申请企业名称。申请企业名称初审通过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股东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联络员信息,多证合一,商务备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接着选择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填写承诺书。最后选择企业登记受理方式,点击提交。注意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带星号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一定要填写实际控制人信息。

6.变更报告如何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申请人在登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 选择“青岛市企业开办及注销智能一体化平台”,点击“我要开业”,进入“工商业务”,登录工商登记系统,选择“变更登记”,按提示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业务,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内容仅需填写变更内容即可。不涉及企业变更(备案)的,变更登记选项选择最后一条“仅修改商务备案信息”,然后完成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提交即可。

7.信息报告都要填写哪些内容?

外商基本信息,出资信息,最终实际控制人,鼓励类项目信息,被并购企业信息,被并购方信息,被并购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战略投资交易信息,外国(地区)企业基本信息等内容。

8.企业怎样取得信息报告确认结果?

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系统填报的信息,核准后由各省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收到信息后,推送给商务部门。

9.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年报?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度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和资产负债等信息。

10.企业如何获取信息报告回执?

企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需要信息报告回执,请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并确认信息符合要求后,可为企业出具信息报告回执。

11.企业何时会收到信息报告手机短信通知?

商务主管部门在确认信息报告时,如果发现信息报告不符合形式要求,可以向企业联络员发送手机短信通知。企业根据手机短信中的信息报告业务号,先登录商务系统查看办理情况和反馈信息,然后再去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系统更正或完善信息。

12.企业如何修改联络员手机号?

请到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系统修改联络员信息,再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给商务主管部门。

13.企业的信息报告如何查询?

企业的信息报告,在经商务部门确认后,可在外商投资的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信息报告公示查询入口: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公众端

http://wzxxbg.mofcom.gov.cn/gspt/

14.未按规定填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报送投资信息,且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后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予以补报或更正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于20个工作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且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故意逃避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或在进行信息报告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

(二)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就所属行业、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企业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等重要信息报送错误;

(三)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两年内再次违反本办法有关要求;

(四)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掌握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未依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情况,应当记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并按照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完善信用监管。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因违反信息报告义务受到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将相关情况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商务主管部门可与市场监管、外汇、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共享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以及受到相应行政处罚的有关情况。

来源: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文来源 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转载请注明来源!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若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联系:service@qianzhan.com)

分享:

相关阅读

报告分类

热门阅读

推荐园区

前瞻服务

  • 产业研究

    市场洞察 + 趋势研究 + 全球投资机遇 + 战略规划

    • 行业研究报告

    • 月度监测报告

    • 行业决策内参

    • 专项市场调研

    • 政府专项课题

    • 行业竞争力分析

    • 行业投资发展研究

    • 投资可行性研究

    • 区域经济发展报告

    • 产业链研究报告

    产业研究服务热线:400-068-7188

  • 产业规划

    「招商前置」规划法 + 独有「园区招商」大数据库

    • 区域经济规划

    • 新区开发规划

    • 产业园规划

    • 城市更新规划

    • 产业生态规划

    • 概念性规划

    • 投资选址规划

    • 政府决策咨询

    • 空间规划建议

    • 产业招商落地

    产业规划服务热线:400-639-9936

  • 招商规划

    招商图谱 + 项目包装 + 智慧招商系统 + 精准对接

    • 精准意向投资项目引荐

    • 产业招商政策编制

    • 项目评估/尽职调研报告

    • 招商推介活动

    • 招商项目包装

    • 重点项目实地考察

    • 产业图谱编制

    产业招商服务热线:400-639-9936